方阵中。
五百把燧发枪斜指天空。新兵们的脸色发白,额头渗出豆大的汗珠,顺着下巴滴在衣领上。握枪的手指骨节凸起,有人喉结剧烈滚动,吞咽着干沫。
战马冲锋的压迫感像一面墙压过来。
“稳住!”陈千志站在方阵右侧,指挥刀平举,刀尖稳如泰山。
身后,两名辅兵架起牛皮大鼓,双手握紧粗重的木槌。
咚。
鼓槌敲下。
一连新兵跟着鼓点,把枪托死死抵在肩窝里。
“装填!”
新兵们咬破纸壳药包,将一小撮火药倒进药池,扣上火镰盖板。剩余火药和铅弹一股脑塞进枪管,抽出通条压实。这套动作在庐州的靶场上练了上万次,此刻全凭肌肉记忆,连思考的时间都不需要。
距离三百布步。
“举枪!”
第一排一百六十多人齐刷刷将枪托抵住右肩,黑洞洞的枪口平端,对准前方冲来的骑兵。
两百步。
战马的喘息声清晰可闻,大顺军骑兵身上的破烂棉甲纹理都能看清。
有新兵的手腕开始抖,枪口上下晃动,眼神忍不住往两边瞥,想要寻找退路。
“没有军令,开枪者斩!”陈千志暴喝。
队列两端,军法处的老兵提着上膛的短铳,冷眼扫视。谁敢退半步,短铳里的铅弹会直接打碎他的后脑勺。第一军的规矩,督战队的刀永远比敌人的刀快。
一百八十步。一百五十步。
小将已经能看清对面步卒衣服上的扣子。他身体前倾,马刀借着冲力准备劈下,准备享受砍下头颅的快感。
一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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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火!”
陈千志狠狠挥下指挥刀。
砰砰砰砰——
一百六十多把燧发枪同时击发。
一长溜白烟在方阵前炸开,刺鼻的硝烟味立刻呛入鼻腔。
一百步的距离,弹道会有些飘,但一百多颗铅弹形成的密集弹幕,根本不需要瞄准。这排子铳,讲究的就是火力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