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坚决不撤离

辞职之后 不过冮东 1168 字 1天前

小韩这一去便没了踪影,我独自在古城宾馆住了七八天,期间没见到过一个检察院的人。

事实上我恢复了自由,想去哪,想干啥都没问题,拍拍屁股回家也不会有人拦。

估计冯同勤他们打的就是这个如意算盘。

兴师动众,劳民伤财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合法的,非法的,所有能用得上的手段用了个遍,却没有找到林子龙任何违法犯罪的证据,案子办不下去了。

检察院骑虎难下,又死鸭子嘴硬,不想给我说明情况,更不想给我道歉,于是便把我扔在宾馆里不管了。

在冯同勤那些人看来,失去了一个多月的人身自由,精神被蹂躏折磨了那么长时间,林子龙即使不感谢检察机关放了自已一马,也会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机会,脱离了被监管限制的环境后,会不声不哈地自行离去,回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这种没有台阶可下,强行给自己找台阶的卑鄙手段,古城检察院一定没少用过,使用起来特别熟稔。

冯同勤知道林子龙不好对付,为了能顺利把我吓走,特意伪造了对我的《立案决定书》,给自己的不要脸行为加了一道保险。

不!不!应该是炮制,不是伪造。

公文用的是检察院的文头,落款处“古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印章肯定不是私刻的。

眼前的形势很明朗,只要我愿意,随时可以离开古城宾馆回家,肯定不会有障碍,而且确信检察院不会再找自己的麻烦。

如果这么不清不白地走了,自己身上的污点这辈子就别想有洗清的机会,无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有人会相信一个半夜三更,月黑人静时分,被检察干警从被窝里拎出来,被塞进警笛狂鸣,警灯爆闪的警车里带走的人,会是一个遵纪守法,没有干过任何坏事的好公民。

如果不能向非法剥夺了自己一个多月人身自由,给自己带上铐子,把自己在小黑屋子里关了八天的检察机关要个说法,我林子龙他妈的是对自己严重的不负责任,是懦夫,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检察院想让这场闹剧消无声无息收场,冯同勤们想撒手,我林子龙偏不让你们如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