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商业说白了就是卖东西,要么是卖自己的东西,要么是卖别人的东西,通过买卖行为赚取成本以外的差价,这一过程就是商业的本质。
至于互通有无之类的,则是赚取差价这一过程中顺带产生的正面作用而已,未必算得上商业本身的本意,毕竟还是那句话: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买卖没人干。
所以,李卫东要想说服已经默认自己二代身份的郑总,那就必须用利益进行说服,否则是没有可能会打动他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家伙也已经明言自己行使权力是会受到公司那些创业元老的制约,因而就更需要足够的利益作为他的原动力驱动了。
“我相信郑总和银行的人应该是有些关系的吧……”
李卫东试探性问道。
“嗯哼!”
对此,郑总倒是不置可否,“你继续说,我在听着。”
要是他说没关系或者没联系的话,那绝对是谁都不信的。
毕竟地产开发绝对属于资金密集和劳动密集的产业,要是没有足够的银根,哪有几个开发商能够凭借自有资金撬动那么大的项目。
“走简易流程,快速清算,先查封项目,然后再走债务打包。”
李卫东简单扼要的说出了操作要点。
“我说过了,这个项目是不能亏的,他们已经把授信吃光了,哪怕是把项目收回来,银行那边也无法处置,除非是交给上面那几个资管公司……”
郑总指了指头顶,暗示了一下。
“我明白,如果收回来的话就是烂在手里,不然整条线都得追责;但如果交给四大资管的话,负责人一样吃不了兜着走……”
李卫东自然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毕竟这种操作虽然算不上常规,但也绝对不是这些地产老江湖想不到的,如果没有人向这个项目伸手,那就说明里面的水太深。
但李卫东的本意并不是用这种方法把项目拿过来,之所以这样问,其根本目的还是想试探一下郑总和他所在的公司对这个项目有没有了解而已。
如今看来,郑总应该是看过这个项目,只不过是觉得无利可图或者太过于麻烦,才没有动手夺食的。
“既然这条路走不通,那如果直接通过股权剥离呢?比如将花钱这个项目从其控股母公司那里拿过来。”
李卫东随即又提出了一个可能性。
“想不通,银行不会同意的。”
郑总直接摇头:“而且这么说吧,这个项目已经在银行做了抵押,土地证都已经在银行的手里了,他们是绝对不会接受这种风险的。”
“既然如此,那就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