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有点儿脏啊,不是说好了早晨8点集合么?”卫子都挠了挠头,然后开始在车厢内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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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是考核的话,总应该有什么提示吧?至少应该告诉我们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林莫觉得有理,毕竟突然莫名其妙的出现在这么一个一看就鸟不拉屎的地方,总不能让他们开着车乱窜吧?
两人一顿翻找,这一翻竟然还真的让两个人翻出了一些东西。
林莫这边找到了一本一看就不正经的日记,毕竟正经人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日记的主人名为墨林·HG·威尔斯(Mohring HG Wells)。
祖上因为出过写侦探小说爆红的作家,所以家里面也是小有资材,最起码庄园、别墅、豪车一个不缺,每年光书籍版权赚到的钱,就够墨林过上纸醉金迷的生活。
只不过威尔斯家族一直人丁不旺,到了墨林这一代更是只剩下了这么一根独苗,墨林的老爹是入赘的华夏人,老爹那边也没什么亲人。
墨林倒是没有陷入到奢靡之中,受到祖上侦探小说的影响,墨林一开始也想当个作家,他写了好几本侦探小说,然后华丽丽的扑街了。
然后墨林退而求其次,开了一家侦探社,并且招募了一个干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的助手,阿多尼斯·卫(Adonis Wei)。
没想到墨林在写小说这方面像个白痴,但是当个侦探却相当熟练,不过这似乎也很正常,毕竟大名鼎鼎的柯南道尔也不会破案不是?
从最开始帮贵妇人抓小三,帮老奶奶找走失的阿猫阿狗开始,墨林和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倒霉助手阿多尼斯一路上披荆斩棘,慢慢从无人问津,到小有名气,被称为来自东方的神秘侦探,或者是东方的霍尔莫斯……嗯……即便这两个货从来没去过华夏。
墨林就不说了,阿多尼斯父母是移民过来的,所以阿多尼斯也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
在不久之前,已经打出名气的侦探社接到了一封来信,一位老朋友,半年前被上级调走的老神父里卡多·加西亚,寄给侦探社的信件。
“不是,你赶紧拆开呀!”林莫提醒道。
只不过卫子都的关注点完全不在信件上。
“凭什么你是侦探,我是随从!!!”卫子都一脸不乐意的说道。
这很明显,卫子都身上穿着的是一身廉价的装束,而反观林莫呢?精致的黑色修身礼服,一看就编织技艺娴熟的毛呢大衣,再加上黑色丝绸半高礼帽,全身上下都带着一股名为“奢侈”的酸臭味,谁是侦探,谁是助手一眼就能看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