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斑白,鼻梁上有压痕,应该戴眼镜,但是尸体上并没有看到眼镜。
衣服虽然都是旧款,但是都是名牌,包括帐篷里的衣服,他看到了拉夫劳伦的背心,还有始祖鸟的冲锋衣。
洛克眉头一挑,仅仅从衣着看,Tony老师的信息似乎是正确的,这家伙之前确实阔过。
根据尸斑以及尸体臭味推测,死了超过72小时了,已经超出了他能判断死亡时间的范畴,需要专业设备检测。
死亡原因确实是机械式窒息,脖子处的掐痕很明显了。
为什么会有人想要杀一个流浪汉?
抢劫吗?
泰迪斯.马丁捂着鼻子,站在洛克身后,问道:“洛克,你不觉得臭吗?”
洛克起身,摘掉手套,退开三步后,这才回道:“不呼吸就好!”
泰迪斯.马丁一脸震惊,“你刚刚居然憋气这么久吗?”
洛克正想回答,玛德琳.希尔走了过来,“怎么样?有什么新发现吗?”
洛克摇了摇头,“没有,我们得先弄清楚他的身份!”
若是死者真的毕业于MIT(麻省理工),又在波音工作过,那他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的呢?
要知道在美利坚一旦步入精英阶层,护城河就会很深,投资会多元化,抗风险能力也会变强。
只要不乱投资金融理财产品,基本上不会破产。
而且这种高知人士,同学人脉遍布中美,太平洋对岸还有一条退路。
他可是听他爸爸说过,对边对一些高精尖人才,需求量很大。
李博曾经后悔过没有读工科,导致他的选择有限。
这时哈里.萨姆纳跟杰克.塔博特回来了,他们刚刚去找周围的流浪汉了解情况。
哈里.萨姆纳摇头道:“这些流浪汉都无法沟通,有些甚至连英语都不会说!”
杰克.塔博特补充道:“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说英语的,他说他没有听到任何动静……”
洛克观察了一下,死者的帐篷跟其他的流浪汉有一段距离,大概七八米远,并不像其他流浪汉一样,一个帐篷挨着一个帐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