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见到陌生的存在闯入自己的地盘的时候,他们几乎是本能的拿起武器开始对抗,脑子里从来没有别的念头,这是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保证自己安全和生存的本能,并不以对手强不强大而改变。
康斯坦丁在东区喝醉酒的时候,也曾经耍酒疯召唤出来两只恶魔,会响应康斯坦丁的恶魔,往往都是那种色厉内荏,脑子不好,体魄却很强大的,因此外表非常凶恶,青面獠牙。
恶魔是咆孝着来的,来了不到三分钟,挨了一百多个多个大逼斗,回地狱之前,脑袋上还插着两发火箭弹。
这里的居民根本不管对方长成什么样,有什么能力,看起来多么强大,具有威慑力。
哥谭人打架的原则一共有两条,一条是,战歌起后,没有队友,第二条是,只要你敢靠近战场,狗都得挨两脚再走。
萨维奇又试了两次强闯之后,发现这样的策略确实不行,这里的人是他见过最野蛮、最疯狂的,他们甚至不在意友军会不会被击伤,只在意有没有成功杀死敌人,只要枪响,全城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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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硬的不行了,他就只能来软的了,他找上了活地狱南区最大的一个黑帮的老大谈判。
可非常巧的是,科波特之前也住在南区,和这个黑帮老大的关系还不错,在萨维奇往里闯的时候,科波特就看见了,于是就跟这个黑帮老大打好了招呼。
南区的黑帮老大非常客气的接待了萨维奇,然后非常无情的拒绝了他租房的要求。
事情到了这一步,萨维奇也发现了,只要他身处活地狱当中,动武就不是个明智的选择,于是,他打算换一家试试。
活地狱本身有东南西北四个区,既然南区不行,那就换到北区,可萨维奇事变了,东南西北四个区所有的黑帮老大都是一个态度,客客气气的请他进来,然后无情拒绝。
至于拒绝的理由也很简单,没有黑帮给你做保,我们凭什么要把房子租给你?你好几次要强闯,谁知道你要在房子里搞些什么?万一把房子炸坏了,把楼炸塌了,谁赔?
萨维奇算是领略到了当初布鲁斯到处碰壁的感觉,在哥谭,你和黑帮完全没有关系,就很难舒服地活下去。
哥谭的确有很多外地务工人员,因为不管怎么说,这里的工资比绝大多数地方要高得多,在这里打工一年,相当于在外面三年,所以也有不少人愿意冒险尝试。
可是在大家都知道哥谭是这种情况的前提下,会来这里的人都比较具有冒险精神,道德底线也没有那么高,因此在底层工作处过一段时间之后,往往都能和一些黑帮成员勾肩搭背,能经他们介绍,去租房子。
这些人大多数也是普通人,不会来到这里就和黑帮对着干,因此很容易和黑帮混熟。
可萨维奇不一样,他仗着自己有武力优势,又心高气傲,刚来这里,就把活地狱的黑帮得罪了个遍,这附近的哪一个黑帮也不可能收他,这就导致他永远不可能找到介绍人。
萨维奇又不像后来的布鲁斯一样,学会了去骗去偷袭的精髓,能够成功混入其中,他还在做着伟大君王的梦,不愿意屈尊降贵。
他在活地狱混了一个多星期,还是没有成功找到房子,只要他敢进去,就是火力压制加群殴,他想找人谈谈,也没人愿意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