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位国王都拥有一支花费重金培养的,毫不吝啬魔药的禁卫军,但就算有魔药的帮助,他们之前也都是精挑细选的勇士,而不是随便从地里拎出来的一个农奴。
贵族从小时候,便要接受军事训练,日常最大的休闲娱乐活动,就是骑着马去狩猎那些可能会危害到领地的野兽,甚至是水鬼这种低等魔物。
这种狩猎跟洛萨这种大贵族举行的狩猎活动不是一码事,是一种很日常的,相当于后世人随手打开手机玩两把游戏一样的活动,同时也是贵族肉食的重要来源。
而农夫只能日复一日地辛苦劳作,像牛羊一样食用谷物,得不到肉食。
就算有得到允许,专门负责狩猎的猎人,擅长的也无非就是弓箭,在战争来临时,这些猎户也往往会被征召为轻装步兵,负责远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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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人与猴子间的差距都要大。
洛萨这“神乎其技”的练兵法,在外人看来,就算有超凡力量参与在内,仍旧显得太玄奇了些。
腓力摊开手:“好吧,如果我们这位洛萨爵爷有着能把农夫变成战士的本领,那我就不意外他为什么那么热衷于讨好那些卑贱之人了。”
“他是因为这个才去笼络那些异端,异教徒的?”
腓力皱起眉,思索了阵,道:“或许不止。当初你的祖辈,那位大名鼎鼎的征服者威廉,用两万五千名诺曼人,统治拥有一百五十万的阿尔比恩,结果叛乱此起彼伏。而埃及人的数目,远超阿尔比恩人五倍,甚至六倍,十字军的数目却仅是征服者威廉带去的诺曼人的两倍。”
他看了眼理查,声音中隐含戏谑:“看来这位洛萨侯爵的确是个聪明人,换做是你的话,估计就只能等着他们造反了,再举起屠刀,杀个昏天黑地吧?”
理查冷哼道:“笼络那些平民有什么用?难道统治他们的领主,地方的豪强叛乱时,这些平民还敢拿起武器,为了保卫洛萨而反抗他们的领主吗?”
腓力轻笑道:“有没有一种可能,假使平民们都温驯顺从,洛萨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采邑贵族去协助管理自己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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