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沃夫堡

许多黑暗生物小时候,就是听着“再哭闹,耀骑士就来抓你了”的吓唬长大的。

尤其是耀骑士那杆据说只要知道你的名字,就能千里之外取你首级的“圣枪·昆古尼尔”。

更是令许多心理脆弱的幼小狼族听完之后,连续很多天都心惊胆颤地担心,会不会突然从天而降一把圣枪把自己带走。

黑暗生物其实是人类给出的称呼。

实际上黑暗生物们并不觉得自己哪里黑暗了,野兽吃人,天性罢了,更何况绝大多数狼族早就改掉了吃人的毛病,他们选用的是更温和的手段来统治人类。

对于让娜,他们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没有作恶,就不会受到清算了。

在他们眼中,让娜就是一个刽子手,狼族的天敌。

就跟狼吃羊一样,耀骑士就是狼族们眼中的“狼”,就算什么都不做,站在这种人的面前,也会令他感觉如履薄冰。

她将酒杯放回到吧台上,笑着对满脸疑惑的酒保说道:“这酒味道可真一般,下次招待客人,就别再说这是你们这儿最好的酒了。”

酒保有些尴尬地笑了笑。

实际上,这就是他这间小酒馆里最好的酒了。

因为这座小城很穷,富裕人是不会光顾他这种小酒馆的,穷鬼们对于“美酒”的定义,仅仅是能帮助他们放松一下疲惫的神经就够了。

毕竟,德克萨斯州地广人稀,到处都是未肃清的荒野魔物,许多偏僻农场一夜之间被野兽攻破的消息,在阿塔卡帕也早就算不上是什么新闻了。

那些放牧的牛仔,农场的佃户,甚至是小庄园主,在这里生活都冒着巨大的风险。

这也是德克萨斯的人们愿意接受巴斯利卡塔家族统治的原因,狼族虽然是压迫者,但他们同样也是德克萨斯人民眼中的保护者。

没有这些以“角头”为首,终日在荒野中巡逻的狼族小队,他们的日子只会过得更加艰难。

让娜起身,道:“我们走吧,别想着耍花招,我们是自己人,所以我没打算让芙琳吉拉小姐用她最擅长的鲜血魔法来控制你们的心神。”

“角头”看向芙琳吉拉,见对方双眼闪过了一道红芒,连忙又偏过头。

“动动你的脑子,小家伙,如果我们真有什么阴谋,怎么可能就这样大摇大摆来到你们面前,更何况,用谎言来诓骗你们这样的小喽啰,对我有什么意义?”

“角头”沉默了许久,终于说道:“我可以带您去见来昂百夫长,他跟切利尼娜小姐相处的时间更长一些,如果你们真的是小姐的朋友,他应该能判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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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这么定了!”

让娜的语气轻快了不少。

...

沃夫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