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倒是他忽略了。
也跟时代有关系,这个时代的纹章学等知识还不完善,再过上一百年,别说伯爵了,就连骑士家族,也基本都会有一条属于自己的箴言。
他心中下意识想起“a.e.i.o.u”,译作——奥地利将笑到最后。
更霸气一点的翻译是——普天之下,皆为奥土。
但这明显并不合适,因为此时的哈布斯堡家族,还没入主奥地利,那里仍处于巴本堡家族的利奥波德伯爵手中。
“这你倒是难到我了。”
家族箴言往往不需要有多繁琐,简单易懂最好,但正因为这样,洛萨才一时间想不到该取什么。
“我来,我见,我征服,怎么样?”
让娜挑了下眉:“恕我直言大人,这会显得您像是一个战争狂人,而且说出这句话的人,下场并不好。”
这句话是盖乌斯·尤里乌斯·恺撒在安纳托利亚,击败本都人时所说,后来他被养子布鲁图斯背叛,并伙同元老们刺杀。
洛萨隐含嘲讽的反问道:“那该设计成什么?我为世界带来和平吗?”
让娜笑道:“不如叫唯美酒与佳肴不可辜负,寓意是吃好喝好。”
洛萨:“...”
城堡外,响起一阵马蹄声。
一阵惊呼声随即响起。
城堡守卫的留任老兵大队中,还没人见过马勒斯这样雄壮的巨人,一个个瞠目结舌:“这也是大人的臣仆吗?”
“天呐,他就是莫德尔大人提起过的马勒斯吧?要我看,他该叫马尔斯(战神)才对!”
“马勒斯回来了?”
洛萨有些惊喜地起身。
为他准备的铁匠铺,可是洛萨对领地的未来规划中,一个最大的钱袋子。
不仅是那些准备出售给各方富裕领主,凋花,精制的全身板甲。
还有那种便于大规模生产的劣质胸甲,这种几乎是用两片钢板拼凑出来的甲胃,防御力说得过去,成本也十分低廉,在中世纪后期,连在方阵里举长枪的枪兵都穿得起。
此外,染布工坊也在筹备了。
用葡萄皮染出的布,因添加了明矾矿可没那么容易褪色,只是颜色较浅,没有骨螺紫那样深邃,且经久耐用。
而且,洛萨对于一些天然染料的试验,仍在进行当中。
虽然经洛萨调查,替代骨螺紫的紫色染料也不是没有,高卢人就掌握有用地衣,苔藓等物,染出紫色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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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样的紫色存在受色不均,容易褪色等缺点。
用葡萄皮染出的,要强出不少。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这个时代因为教会的关系,人们普遍崇尚简朴,在宗教氛围浓郁的圣地,日常所见的,大多数都是黑白两色衣物。
总之,面临的困难不少,染出的布,也未必会受人追捧。
但试试呗,反正也没几个钱。
洛萨还打算在“新书”即“凛冬与炎夏之歌”中,好好宣传一下葡萄紫,将其渲染成维斯特洛大陆上,按照“礼制”,是除皇室所独享的骨螺紫以外,王公们所能享用的唯一紫色。
反正骨螺紫的产量本就满足不了贵族老爷们的需求,或者说,绝大多数贵族根本就消费不起骨螺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