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赐金

这个时代,由于四分五裂,遍地都是能私铸货币的封建领主,币制实在太混乱了。

不过普遍来讲,这个时期,一头猪大概价值1.5枚弗罗林金币。

一枚弗罗林金币,能购买五十条品质不错,没有掺杂麦麸和砂砾的面包。

一匹上等战马,如洛萨的妮萨安战马,大概在60枚弗罗林金币左右,是马扎尔人骑乘的草原战马的6倍。

而一匹顶级的,王室专用的御马,大概要500枚弗罗林金币左右。

至于普通驮马,也就值五枚金弗罗林。

城内旅店的年租金,是6枚弗罗林金币。

一座城堡的造价,大概是在2000枚弗罗林左右。

一套精锐军士或下级骑士穿戴的精良锁子甲,大概值30枚弗罗林金币;如果是订制的骑士全身盔甲,需要50枚弗罗林。

一套王室专用的四轮马车,大概需要240枚弗罗林。

当然,这只是个约数,具体物价会随供求关系而浮动。在后世,仍会因瘟疫,封闭城市等因素,而导致物价暴涨,更别提中世纪了。

可能一场旱灾下来,面包的价格就在犹太商人的哄抬之下,暴涨数百倍。

等到犹太商人挣够了钱,精明的当地领主往往又会找个由头,将其处死,并没收其全部财产。

这不仅能使沸腾的民怨被平息,还能间接从领民的手指缝里掏出每一颗铜子儿,供自己享用。

所以洛萨现在的全部家当,有一百枚金弗罗林,八十枚金苏勒德斯,将近五百枚银第纳尔,两盏奥托赠予他的银质酒杯,两匹草原战马,一匹妮萨安战马,一匹阿拉伯马,两匹驮马。

以及一套多余出来的精良锁子甲和桶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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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币有相当一部分都是汉斯击败对手,获得的赎金。

这笔钱大概能武装十名穿皮甲,手持铁剑和长枪的军士,雇佣一个规模在三十到五十人之间的小型佣兵团为自己效力。

“果然,打仗就是烧钱,想要在耶路撒冷崭露头角,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战场不比比武场,个人勇武的作用,永远比不上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最起码我跟汉斯是比不上。”

洛萨盘点着自己的小金库,叹了口气。

般若是个近战,防御类扈从,可以在战场上保护好自己,但指望她横扫无敌,就有些困难了。

回到旅店时,莱恩已经结清了房费,收拾好了全部行装,牵着马匹在外等候了。

“大人,这是您的坐骑,食物和坐骑的饲料都已准备妥当,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莱恩谦卑地躬下身子,满脸敬畏道。

莫德尔则来到战马跟前,伏下身子,准备充当洛萨的踏板,好让他上马。

自从昨天洛萨击败了阿韦拉多这位狼人骑士后,他和莫德尔看自己的神情就与以前截然不同了。

简直是敬若神明。

倒是汉斯,依旧如往常一般,没什么变化。

在他看来,洛萨杀死狼人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连大名鼎鼎的地狱守门人都为领主服务了,区区一只狼人,根本不算什么。

洛萨面色肃然呵止了莫德尔的行为:“站起来,莫德尔!”

“如果需要奴仆,我会拿钱去买,但我现在需要的是勇猛善战的勇士,而非卑贱的奴仆,永远不要在我的面前做出如此卑微的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