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朱雀营后养过三条狗,第一条是一条小串串儿,不知道啥玩意儿凑一起串出来的,傻乎乎的光知道吃饭睡觉,连坐下趴下都教不会,但我还是很喜欢。养了半年,领出门的时候懒得牵绳,结果它因为追逐马路对面的一条小母狗被车撞死了。
第二条狗呢是金毛,养了半年,能吃会睡,聪明机灵,对人极其友善。吃东西会数数,昨天给了两块零食今天如果给一块它能骂你一小时,就这么个倒霉玩意儿。有一天家里来了个贼,贼啥也没偷,把它牵走了。
第三条狗真是一条蠢得你会笑出声来的狗,巴吉度,一天到晚就会躺着,啥也不干,遛都不用遛,因为它不肯出门。吃东西必须精致,火腿肠不剥掉外面塑料纸它不知道那东西能吃,得给丫剥好,切成小段儿才吃,吃东西巨慢,你和它说什么都得不到回馈,唯一存在交流的就是喂它吃东西的时候,于是我使劲喂,养了一年,胖死了。
打那以后我就没再养狗了,我虽然喜欢,但不也不希望因为自己喜欢而让这个世界多几条死狗,不合适。
刘铁柱陪着我送走了三条狗,不由得感叹,说你这德行可能是有点克狗,你的狗应该都取一样的名字,就叫活一天算一天,你呢,就来个外号,叫养一条死一条。
晚上我换上了一套黑色衣服,保安的位置我已经清楚,和夏沫也商量好了,我估计她躺床上睁着眼睛等我去呢。
之所以要演这一出,是我有点担心对方会派人监视我,尽管我这段时间在夏沫家周边游荡侦察了很久并没有什么发现。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该过的戏还是得过一遍。
摄像头的死角我都烂熟于怀,先将小博美塞进了院子,那不是我的狗,我抱来后欺负了它一下午,它已经快疯球了,现在逮着逃跑的机会那还不赶紧跑。它一动,杜宾就动了,等到了闻到了那春风扑怀的味道还能受得了,三条杜宾就追小博美去了。
小博美号称都市三大猛犬之一并非浪得虚名,我就听着它边骂边跑,反正嘴上没落下风。
我翻进了墙,从大楼落水管处爬上了三楼,夏沫就住三楼。这一切我的摄像机都能拍到。
等我摸进了夏沫房间的时候,那家伙的确躺在床上眼睛亮亮地等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