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闯军攻打偏关县城,那个姓牛的知县死活不肯头衔,派壮丁在城头布置好多滚木擂石灰瓶金汁,六万闯军攻了一天硬是没打下来,死了几千个人,最后还是靠这群老营上才攻克,他们不顾死活衔着短刀顺着燃烧的云梯爬上城墙,一举将那知县杀死。
黑娃和爷爷都低下头不去看路过的老营。
一名马兵瞟了这对爷孙一眼,对老黑子怒道:
“奶奶的,你这兔崽子倒会享受,这车是给大军运送粮草的,不是用来让你玩得,滚下来!”
老黑子满脸赔笑道:“这位老爷,小老儿是刘长家的马夫,专门赶车的,这孩子是我孙儿,这娃子太小了,走不得路。”
老黑子边说,边从口袋中摸出串珠子,递到那老营队长手里,马兵放在手里掂量一下,识得是东珠,微微点头,骂骂咧咧策马前进。
“老爷,前面是咋了?”
马兵猛一回头,面目狰狞道:
“一伙狗官军来送死了。”
老黑子还在赔笑,马兵已经绝尘而去,往山口方向疾驰。
“爷,他们咋走这么快?”
老黑子咳嗽一声,山口那边,几个营头的马兵都在胡乱奔跑,接着,四周传来爆炸声和人马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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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燃烧的大火引燃了路旁的树木,黑烟中,流贼像蝼蚁似的四处逃窜,黑娃原地不动。
“你爹妈呢?”
“死了。”
“你一个人?”
黑娃指了指路旁一具稀烂尸体,仰面朝天,已经看不清面目。
“还有个爷,刚才被老营马蹄踩死了,爹妈也是他们杀得。”
魏昭望着这个在鲜血烈火中沉稳不惊的孩子,见他剑眉星目,骨骼粗大,异于常人。
他心中升起一丝怜悯。
这位杨镐家丁头子指了身后站着的三名手下——他的二十多名部下都在刚才守卫山口中战死,就剩下这三人。
“本官乃津门第一刀,近卫第十二军旗队长大人,魏昭是也,这次率大军来陕西平叛。本官看你骨骼清奇面部清秀,乃百年难得一遇的好苗子,将来必成大器,不如这样,你加入开原军,以后和本官一起。来,这是本官送你的第一件兵器。”
魏昭从怀中掏出一支糖葫芦,自己吃了一颗,在锁子甲上抹了把手上的血,用脏兮兮的大手将糖葫芦一颗颗取下,只把竹签子拿在手里,做了个长枪兵突刺的动作。
见小孩纹丝不动。
他才笑着将糖葫芦递给小孩。
黑娃接过糖葫芦,揣在怀里。
“你叫什么?有名字?”
“黑娃。”
“不是,我是问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