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泉广场是文城的标志性建筑之一,在李牧与江明月上大学时,灵泉广场那时候刚对外营业,两人在周末的时候,经常来这里游逛。
这个地方是文城的最中心,每年来往的游客极多,有售卖奢侈品的柜台,也有亲民的东西,是吃喝玩乐的综合体商场。
“应该有好几年了吧。”
自从与江明月分手后,李牧就再也没来过这里。
他买东西,逛街什么的,完全没有必要来这里。
这座商城距离他原来的住处,起码得有十多里地,又是市中心位置,人多的要死,他吃饱了撑的,才会来这里购物。
男人,只要有游戏玩,有地方住,有车子开,那特么就可以一直在一个地方待下去。
小主,
对于吃的穿的,李牧根本就不讲究这些。
什么名牌奢侈品之类的玩意儿,他更不会在意,因此如非必要,他是不会来灵泉广场的。
也就只有老家来人,他才会陪着他们在文城逛游一圈,然后在这里吃上一顿好的,也算是对老家人的款待了。
他和江明月一起来到了七楼,从电梯口走了出来。
江明月看向李牧:“这七楼是灵泉广场的业主自留的办事处,你来这里做什么。”
明珠集团的金店,就在这里开了一家,就在一楼的珠宝柜台设立了几个柜台。
因为是市中心的位置,这一家明珠珠宝的销售量还是比较可喜的,江明月经常前来视察,因此与灵泉广场的业主非常熟悉,自然对于他们的办公楼层也非常清楚。
李牧笑道:“这个综合体,现在已经姓李了,我准备让它姓江。”
江明月一愣:“啊?”
她片刻之间,反应过来,张大了小嘴:“你……你把这个综合体收购了?”
李牧纠正道:“不是收购,是有人把这综合体送给我了。”
江明月:“啊?”
李牧拉着她的手,向里面走去:“一会儿去签署一个接手文件,这灵泉广场,就是你的了。”
江明月又惊又喜又是难以置信:“这么大的一栋商业综合体,光是一年的租金都要两个来亿啊,你真送给我了?”
相比王金瓶,江明月对财富的看重和渴望,还是要强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