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仆人

不过李牧也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见这个孙洪烈有点气质,曾攻诗书,颇有文采,且雅擅丹青,能文能武,算得上是一个人才。

于是便将此人任命为即将开业的首饰铺的店掌柜。

孙洪烈身材修长,相貌儒雅,留着三缕长髯,眼神温润,若只看相貌,很难让人相信,他竟然是一个双手沾满了血腥的狼灭。

此人谈吐不凡,进退有据,倒是一个可以培养的人。

“老爷您今天盘了一家店铺?”

胡芸娘听到李牧竟然买了一家门面房,甚至还带了一个小院,忍不住惊叹道:“幸亏今日奴婢寻了几个仆人,否则的话,若是老爷的店铺开门,岂不是连个使唤的粗汉都找不到?”

李牧哈哈大笑:“一个首饰店而已,早开几天,晚开几天,能有什么关系?”

他将这些仆人都认了一遍,随后让他们收拾房间,暂时住在了东西厢房和后院。

四名女仆都会做饭,第一顿晚饭就是她们做的,李牧吃了几口,发现味道确实不错,对胡芸娘极为满意:“芸娘,这次你有心了!”

胡芸娘受宠若惊:“哎呀,这是奴婢应该做的!”

李牧笑道:“做的好,就应该奖励。”

他手掌一翻,掌心里已经多出了一根尸魔的指甲:“今天我在城内斩杀了一头尸魔,还算有点道行,费了我好大的力气,才将它杀死,爆了点炼器材料,这枚指甲给你吧。”

“尸魔?”

胡芸娘大惊:“这清河县城竟然出现了尸魔?”

僵尸诞生了神智之后,才能有资格被称为尸魔。

尸魔比僵尸可要恐怖的多,一般的僵尸都刀枪不入,极难被杀死,而尸魔则更加厉害,不在阴阳五行中,并不惧怕阳光,且若是有心隐藏,真的便会与常人无异。

修为到不了一定境界的人,根本就看不出尸魔的身份。

这尸魔的实力有高有低,一般的尸魔也不是寻常修士能够对付得了的,而厉害的尸魔更是难以抗衡。

曾有佛门修士的金身遗蜕发生了尸变,成为了尸魔,那叫一个厉害,菩萨都敢吃,自号应声佛祖,敢与世尊叫板,至今不曾陨落,已经成了绝世大魔头。

就是普通的尸魔,但也非同小可,起码得金丹境界的高手,才能从容应对。

但是金丹境界的修士,已经是修士中的大高手,平常绝少遇到。

等到他们得知尸魔为祸时,黄花菜都凉了,即便是最后将尸魔降服了,但尸魔造成的破坏却已成事实,死了的人也不能复活。

因此每次地方上出现尸魔,都会死伤不少人。

正道修士按照惯例,一般都会姗姗来迟,那时候人早就死绝了。

现在听李牧说清河县出现了尸魔,胡芸娘一阵心惊肉跳:“老爷,您竟然杀了一头尸魔?天呐,尸魔浑身上下坚若精钢,金丹期高手对上它们都感到吃力,竟然被您杀死了?”

她伸手接过李牧递来的尸魔指甲,又是吃惊又是高兴:“奴婢最近正想炼制一把飞剑,没想到老爷早就为我把材料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