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帝国!为了荣耀!”
众人昂首挺胸,异口同声,气势有了。
“忠诚即是我们的荣誉,出发!”
众军官一一鱼贯而出,整队出发。
忽然想起来,自己的参谋好像靠步行,那怎么行呢。
“多特尔,我记得街上看到有两辆雷诺汽车,记得在哪里吗?”
“记得,长官。”
“埃米希、斯坦因、弗里克、弗耶特,赫尔墨斯,让多特尔带着你们,把它们征收了。”
“顺便让我看看你们的驾驶技术,我们以后或许会有突击炮开。”
“遵命长官。”
长官的脾性,大家摸不透,说出来的话,只证明他是一个狂热的党员,话嘛,半真半假,自己打仗的时候见多了。
几个人碍于多特尔在身边,没有说话,沉默不语。
有车的人家就是大户,吃大户是习惯,不分彼此,主打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这也是当初为什么不敢留多余的车辆给索菲,肥腻的猪肉,美味的很,吃不到也要蹭上一手油。
部队如长龙,连绵不绝,补给站还是有不少,二三十名士兵驻守用以保卫。
帝国为什么会输,兵强马壮,底蕴不足,短板是国土面积狭小、战争资源有限。
而部队兵力集结和部署之快,令人咋舌,充分显示出强大的铁道运输能力,怎么看,都有点像程咬金的三板斧。
国家体量小,两斧子干趴下,体量大了,光流血死不了,熬过三板斧,失去锐气,演变成防守为主,消耗战硬生生的拖垮。
前锋有装甲车和坦克,给了警察部队一针强心剂,士气明显不一样。
《当士兵们穿过小镇》?
每当士兵们行军穿过小镇,镇上姑娘们都打开窗户和门。
为什么?因为这
为什么?因为这……
霍夫曼听到的就是这个,听到士兵们的心声!
渴望建功立业授勋的迫切,随着歌声飞扬,飞出每一个士兵的心里。
这把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