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根据种种关联,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杨云忠因爱生恨,“我得不到的你也别想得到”,在此情绪下报复赵乃文。
既然事情明朗了,那就别等着了。于是12月2日的时候,杨云忠就稀里糊涂的被带走了。
不过他被关进去以后 ,前四天警方啥也没问,就让他好好想想。
到第五天的时候,之前提过的那个队长刘永福 ,亲自来了,此时他已经升职为副局长了。
当时前呼后拥的就进来了,进去第一句话就是:“赵乃文是你杀的吧?我劝你还是老实交代,我这荤的素的都有,就看你怎么表现了。”
杨云忠就说了:“我跟他在一个厂里,又是一个车间干活,别的没了。”
这刘局长一看,这是不给我面!于是就搬出了所谓的“杀手锏”,“你小子,别装了!你的鞋子上沾着血迹,肯定是杀赵乃文了!你就不要负隅顽抗了!”
这时候杨云忠就说了:“领导,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那个地方我都不知道在哪!再说那血迹是谁的?你们鉴定了吗?就算是我干的,那事后我干嘛不把鞋子扔了呢?”
刘局长一听,呦呵,还有点道理 !不过这是什么地方?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吗?
于是又给杨云忠见识了一种神秘刑具。这种事不用刘局亲自动手,用完以后,杨云忠虽然老实了,但只是求饶,并没有招认。
于是一个会发光的圆柱体就插到了他的嘴里,在他嘴里照耀了几个小时以后 ,他终于是受不了了。没办法呀,这小东西太亮了,照完以后浑身酥麻难耐,只能是先承认了下来,想着找机会再给自己申辩了。
于是到1995年3月份的时候,检察院这边来提审了,杨云忠呢是当场翻供,说自己被用刑了,真的是被冤枉了。不过现在是在哪呢?检察院的人走了以后,看守又给他加了一道菜,具体是劈柴炖豆腐,还是皮鞭蘸碘伏就不知道了,反正最后他是签字画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