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林彦斌不服 ,他提起上诉就说了:“我总共就参与了两起抢劫案,里面都没有杀人,而且118这起 ,我没有参与。把我毙了,我不服!”
这里听上去似乎是有点道理的,但他说的,都不对。虽然这两个案子没有杀人,但是邮政储蓄所的案子 ,性质极其恶劣,所以就直接给他卡了刑罚上限。
这小子就烧高香吧!林彦波总共就拿了3000块,愉快了10天就进去了,林彦斌这不管怎么说,还分了一万多呢,对不对?
随后4月24日的时候,辽宁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决定维持原判。
于是4月29日这天,张显辉、张显明、林彦波、林彦斌四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而老二的女朋友朴春子,因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要不是当时张显光的手机丢在现场了,估计现在案子还没进展呢。
不过之前张显辉就说过,按照张显光的风格,只要没进去,那肯定会越做越大的,进去也只是时间问题。
毕竟他们什么都不会,早晚都会走这条路的。
在4人中,唯独张显辉说的比较多。张显明不会主动说什么,李家兄弟,啥也不是。反正就是这么个结果。不过这个主犯一天不落网,还会出来害人的。
张显辉当时给警察叔叔提供了一条线索,虽然大哥跑去了哪里他不知道,但是肯定会找个女人打掩护的,这就是他最明显的特征。
所以你们最好能快点抓住他,不然按照他的习惯,不出几年,他肯定会东山再起的。到时候案子只会更大,只不过抓他你们得费个好劲了。
事实也正如张显辉说的那样,张显光逃跑后,第一件事就是找女人隐藏身份,当时想的也是有机会就再作案。不过女人是一把双刃剑,他最终也栽到了女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