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姓胡的趁机溜走,和冯同勤一样躲起来,无端浪费我宝贵的时间。下楼后我没有出门,而是守在一楼大厅里,关注着每个上下楼梯的人。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我再次上了三楼。
不知冯同勤是从哪钻出来的,已经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前,见我进来后也没话废话,翻开准备好的卷宗封皮递到我面前,让我看了卷宗首页的内容。
“接榆树坪矿纪委书记钱峰电话举报,本矿修造厂原厂长林子龙涉嫌严重经济犯罪问题,且有携款潜逃迹象,请求古城县人民检察院,对该疑犯立即采取强制措施。”
我看了看所谓的报案时间,正是自己被冯同勤抓到招待所那天下午四时三十分。
冯同勤合上卷宗说,我们确实接到了钱峰的报案,他说纪委已经掌握了你犯罪的确凿证据后,才决定对你采取行动的。如果你认为这个案子有问题,应该去找矿务局和榆树坪矿纪委要说法,而不是缠着我不放。
冯同勤的说法并没能让我信服,我坚持说,钱峰诬陷我是他的事,我肯定会找他算账,但我的案子自始至终是你们检察院办的,这个事实你否认不了吧,所以我向你们要说法没毛病吧。
冯同勤终于被我的强硬态度惹毛了,露出了流氓的本性,耍无赖说:“随便你怎么想,我们就是这样办案的,有本事你随便告,能把检察院告赢算你林子龙有本事。”
还别说,冯同勤一旦和街溜子似的耍起了无赖,我还真拿他没辙,只好转身又去找姓胡的家伙。
胡局长办公室的门锁着,敲了好几下都没动静,估计那个混账玩意趁我和冯同勤嘚嘚的时候溜了。
于是我又回到刑二办公室,继续和冯同勤耗着,和昨天下午一样,耗到下班时间。
肩并肩走出办公楼,冯同勤骑着自行车回家了,我开着宋超的蓝鸟王返回了老城的黄河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