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是个特殊的地方,最不值钱的东西是人的尊严和没有价值的时间。
除了每天两次的查号点名和吃饭外,整个白天的十几个小时都无所事事,只能任马由缰地胡思乱想。
这里让我最不能忍受的是长达二十一条,六百多字的《古城监狱管理规则》,也就是被关押人员每天早晚必须集体背诵的“狱规”。
狱规对在押人员的一举一动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回答管教人员问话时必须立正,回答问题前必须先大声说:报告干部,人犯xxxx号……
比如遇到站岗或者巡逻的武警战士,必须停下脚步或者手中正在做的事情,昂首挺胸报告:报告班长,人犯xxxx号正在xxx必须目视战士走远后才能收回自己的目光。
如此之类刻意打击在押人员自尊心的规矩有很多条。
为了达到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管理方总是用尽心思打击和侵蚀改造对象的尊严,希望能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罪行,重塑他们的人格。
其实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只能对没有主观恶意,或者主观恶意较小的犯人造成心理造成伤害,对那些敌视社会,敌视规则秩序,心理阴暗的犯罪分子毛用都没有。
如果说社会是个大染缸,能让本质纯洁善良的年轻人改变颜色,那监狱就是一口巨大的染锅,不但能给染料加温,让它融化的更充分,染色能力更强,而且能大大缩短染色的时间。
所以一直有人说,与其说监狱是改造罪犯的场所,不如是说它是培养罪犯的学校,善良的人会在监狱里学坏,原本就坏的人从监狱里出来后会变得更坏。
监狱对在押人员的心理伤害,不止体现在故意贬低打击他们自尊心一个方面,自身的种种行为,还严重扭曲了他们的价值观,给他们出狱后融入社会,过上正常人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不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