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观潮借着灯笼仔细端详,雀鹰雪白如鹤,眼光若炬、灵气肆溢,脚上绑着的竹筒,自然是递送书信用的。
岳观潮坐在石凳上,看向宋思媛:
“这畜生夜间正精神,不如替我先送个信,八百里的时间,咋说得飞几个时辰。”
宋思媛心领神会,拿出蚕茧白纸,在空白处写上一句话:
朝家万事知悉,近日设局请君入瓮,愿供墓葬方位,所得地下上京城宝藏需一分为二,可允?
蝇头小楷、工笔整齐,宋思媛的字迹,确实比自己好看太多。
岳观潮欣赏一番,塞进竹筒绑回鹰脚。
“飞啊!”
“你怎么不走啊。”
这雀鹰怎么都不走,哪怕岳观潮拿起鸡毛掸子作势要打,也只是堪堪扑腾几下,更无飞起意愿。
“难道,我们猜错了,这不是个送信的鹰!”
岳观潮转向白鹰身后,他见白鹰死死盯着院落屋檐,好奇走近去看。
笼子里,正有活兔子在吱吱乱叫。
三人面面相觑,不发一言。
“这野兔子是会馆老板送的,听说是白山深处的野味,他特地从集市上买来送给咱们补身子的!”
楼云贤都这么说了,岳观潮当然明白她的言外之意。
从小灶房拿起刀,利落洒脱放血、剥皮、掏空、洗净,用八角胡椒盐巴等物抹了,点火烘烤个把时辰。
那雀鹰好似个半大孩童,围在岳观潮身边就是不走,眼睛直愣愣盯着烤兔子,待焦香扑进耳朵,就算彻底烤熟了。
“啧啧啧,鹰兄,吃饱喝足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