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儿,蒙在脸上,莫让人认出你来。”
这块补丁细且长,他往脑后一系,倒是正好蒙住了脸:
“妹妹,你回家去,这里用你不着!”说完,他一步跨上大路,冲那些骑兵喊:
“你们几十条猪狗,欺负一个小小的丫头,还他娘的要不要脸?”
他虽然生的高大,可只是孤身一人,那些骑兵怎会将他放在眼里,就只派了两个人过来收拾他。
其余的继续围着郑小姐,也不杀她,只是拿刀挑她身上衣物,脸上都是不怀好意的贱笑。
无心见之前那三个护卫的腰刀还扔在地上,俯身拾起两把来。
透过骑兵间缝隙,他看到郑小姐被他们围着,而且被他们轻薄、欺辱,狼眼当时就红了,立刻迎着两个骑兵杀了上去:
“直!欺负一个小小的丫头,算什么本事!?”
一句话骂完,突然发力。
双脚猛的蹬地,竟在地上蹬出两个坑来,身体几乎平行于地面,如同贴地飞行一般。
两个骑兵轻敌,此时仍手握长弓,未来得及收起,腰间佩刀更未来得及拔出。
电光火石间,他已经杀到了近前,两把刀同时砍出。
两道血光。
两个骑兵齐齐落马。
那些围着郑小姐的这才重视起来,用满语大呼小叫,并纷纷收弓拔刀,朝他攻来。
他握着双刀,狼眼一眨不眨盯着冲锋的骑兵。
自幼在边墙城长大,蒙古骑兵见的多了,打仗杀人的事也经历的多了。
而这些经历都像是刻在骨头里,不必大脑反应,也不用费心回想,身子自会作出合理的反应。
骑兵速度快,所以注意力一定要集中,一定要早做反应。
骑兵冲击力强,万万不可正面硬拼。
骑兵居高临下,平砍都是对着脑袋,自然应该放低身姿。
他身子下沉,膝盖几乎挨地,握刀的双手亦按在地上,身姿已经低的不能再低。
觑的最前面骑兵距离自己尚有十步时,向左前方一滚,敏捷躲避。
而骑兵速度太快,高速奔跑中根本无法变向,只能眼睁睁看着他避开。
滚了一圈之后,他仍保持四脚着地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