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竞争

修仙杀 明天初二 1131 字 8天前

物顶商盟在竹国势力很大,秦封没办法对付。

“沈兄弟,在这个城,曾队长是物顶商盟的人,虽然我不怕他,但他毕竟是我上司,也不好明着对付。”秦封说,“灵石我也不白收,我能保证对方也不能暗中搞小动作破坏我们的生意,但也仅此而已。”

沈子歌懂了,秦封的意思是双方站在公平竞争的规则下,其它派人砸店之类的事情就不能做。

“物顶商盟?”沈子歌想到那个掳走覃静的康勒也是物顶商盟的人,这个商盟真是黑白两道通吃,“莱特加入的话,那他们肯定知道康勒被我干掉,怎么不直接找我麻烦?”

沈子歌心想秦封要是打死物顶商盟的一个普通人,都要赔灵石,而他干掉的败类康勒是凝灵期,怎么没人找他赔钱?

“兄弟历害啊!”秦封夸道,“我对付同境界的,最多能打个平手,想干掉是不可能的,对方打不过也能逃,速度一样,拉开距离就追不上。”

“因为你是星界公司的人啊!”秦封说道,“物顶商盟再历害,能有星界公司历害?星界公司也有员工保护规则,就是无明确的证据和正当的理论,不得在城内对星界公司凝灵期以上的员工动手,否则灭族!”

沈子歌听明白了,想要在城内对星界公司凝灵期或以上员工动手,必须要有正当理由和证据,城外当然就随便了。

“莱特的话能当证据吗?”沈子歌问道。

“凡人的话能当个屁证据。”秦封说,“星界公司的证据指的是完整录制的影像石,那东西很贵,谁会专门带在身上录制自己被打死的画面,而且被打死了,对方不会搜身拿走影像石吗?”

“星界公司凝灵期员工就可以随便欺负别人,可以在城里不遵守法律?”沈子歌虽然也算星界公司的人,但他并没有任何归属感,谁让星界公司用这种掳掠和强迫干活的手段。

“当然不行,做得过份的话,城主会和星界公司在本城的负责人谈判,让负责人给予违法者处罚。”秦封解释,“你没看你们公司的规则?我这里有你的入城传送纪录,你是一二一八竞技城传送过来的,我没记错的话,你们那里的负责人姓莫,好像叫莫默,筑基中期,不过你来到我们这个城,我们城市的星界公司负责人也可以直接管理你。”

“城里很少看见筑基以上的修仙者。”沈子歌说。

“那些筑基期的在竹国都属于高层,大多都在寻宝或闭关。”秦封说,“一年中偶尔还是能遇到一两次的,不过我猜你穿越到这个世界一定不到一年,遇不到很正常,什么层次交什么样的朋友。”

秦封认为像沈子歌这样出色的少年,不用猜肯定是从地球穿越来的,如果是本地人,早就声名远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