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起了人生第一份销售工作。
上门推销洗衣液。
据说提成点贼高。
一桶两斤重的洗衣液,卖差不多20块钱,提成就占了价格的一半。
要是卖的多,提成点还能继续往上升。
他就冲这个去的。
却没成想,这玩意儿哪有传说中那么好卖?
干不到一礼拜,被业主骂了十几回、被物业堵了两三回。
后来干脆上了小区门卫的黑名单,搁保安那儿都混一脸熟了。
想跟门卫旁边的小卖部买瓶水解解渴,都被保安防得跟贼似的。
有一回甚至还惊动了警察。
不知是小区业主还是物业报的警。
说是有支专门推销洗衣液的团伙,没事儿就跑小区楼道里敲业主家的门。
说是推销洗衣液,也保不齐暗地里是干溜门撬锁的。
提前踩好点,了解业主家的情况。
然后趁某个夜黑风高的日子口,伺机盗窃行凶也没准儿。
轩哥同警察解释说,他们只做上门推销,并没有涉及欺诈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显然也是提前做了功课的。
警察告诉他们,上门推销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但推销过程中如涉及到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举动,则会被视为骚扰。
经被推销者拒绝后,仍坚持继续推销的行为,甚至对被推销一方进行恐吓、侮辱、跟踪、骚扰等行径,将很有可能被定义为寻衅滋事。
严重者还会被认定为非法入侵住宅罪。
在了解过轩哥所在公司的资质后,派出所也做了相关备案。
给予口头警告后,便放他们回去了。
轩哥越想心里越不是滋味儿。
这不等于提前下了死刑通知书么?
都让警察给盯上了,那还干个屁呀。
他一咬牙一跺脚,当天就递交了离职。
公司人事部门也不含糊,立马给他批了。
并在当天下午就给他撵出了员工宿舍。
轩哥暗自庆幸,幸亏行李不多,不然还真不好收拾。
后面拎着一行李箱、提着一塞满铺盖卷的编织袋,直接就奔附近网吧“刷夜(有家不回、在外闲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