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管怎么说,那两年里,君澜和林清月还是有过一段幸福的时光。
只是,这段时光是属于君澜和林清月的,而非你我二人。
小主,
真的很抱歉,三年了,时光总是能冲淡一切,君澜可以陪你去看雪山,看日出,看大海……但君临不行。
有个爱哭的小丫头曾经跟我说,她觉得这一身白衣并不适合我,很丑。
几年了,哪怕我再不愿意承认,也无法改变她说的话才是事实的真相。
临玄书屋的主人可以一身白衣,过那平静的生活,享受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乐趣,但天下第一刺客无名不行。
林清月认识的是那个温和而又平静的书屋主人君澜,他总是客客气气,不喜杀戮。
但那小丫头认识的却是那个手上沾满了无数鲜血的君临,一个在尸山血海之中苟活的人,一个永远无法穿上白衣的杀手。
毕竟,当白衣染了血,它就再也不是白衣了。
而总有些事情,不见血就无法解决。
其实我是有些自私的,毕竟,三年前婚礼的那一天,清月你的态度已经很明确很明确了,但我仍一厢情愿的坚持了三年。
很累,但也值得,最少对得起我自己的心。
只是,我不想再做这无意义的坚持了,我们的相遇已经让我后悔了三年之久,这一次,我不想再让我的余生都活在后悔之中。
林清月,答应你的君澜都已经做到了,从今往后,君澜也将不复存在,他和你一起葬在了青山之上,消逝在了这平静的小城。
现在站在这里的是刺客君临,是天下第一的刺客。”
一边说,一边在手中雕刻着一块石碑,动作缓慢而又有力。
许久,君临身上的白衣已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那陪伴了他二十余年的黑衣。
石碑被插在了土堆之前。
“君澜与林清月之墓”
动作轻柔而缓慢的摸了摸墓碑,君临的眼神一点一点变得郑重,嘴角勾起一丝笑容。
“最后的最后,我以君临的身份同你,我的仇人——张清月,在此别过,永世不见!”
……
一步跨出,澜江沸腾,群星闪耀。
下一步,陆地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