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些饿得发狂、眼冒绿光的可怜野兽,它们走投无路了!
被驯化的狼就能进入地下城市,能获得基本的温饱。
那些狼变得特别懂事,虽然都是匆忙驯化的,可并不主动袭击人。
它们全都很安静,甚至不乱叫,只是夹着尾巴,跟着本地的狼和狗游荡,每逢饲养员吹哨,它们就争先恐后过去干饭。
罗天明掀开羽绒被子下了床,从暖水瓶里给自己倒了一杯温水,滋润干涸的喉咙。
搬到这个新的狼王巢穴后,不经召唤,任何人不能进入他的卧房,只能在外面待命。
小主,
身体有些冷,他知道自己感冒了,这是小问题,早就习惯了。
右手却有些麻烦,手指肿得像胡萝卜,痒得厉害,表面还被抓破了,有些地方在渗液。
罗天明找出医疗包,给自己涂抹了一些碘伏,又找了一双薄薄的、干净的白手套戴上。
今天他是不会脱下这副手套的,谁也别想知道他生了冻疮,别人只会以为大帅戴白手套,是为了搭配帅气的衣服。
这是一种腔调,就和那些金灿灿的狼形徽记、火焰徽章一样,是文化建设的一部分……
身为强者,只需要让跟随者们看振奋人心的东西,不能让他们看到首领的弱点!
而且驯化狼群,是一件私密的事,他们只需要看到结果,没必要见证过程。
罗天明为了追求驯化的效果,脱了手套去摸那些狼,这样一晚他可以驯化四十只!
这件事已经持续了半个月,总共有超过六百只狼加入了人类势力。
数量已经很不错了!
可惜这世界上只有一个狼王,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
“啊呜……”
暖墙边的毯子上,饭盒打了个哈欠,又趴下去,显得没精打采。
罗天明嘴角微翘,心情愉快起来。
好在还有饭盒!
嗯,其他的公狗、公狼也出了力,但饭盒的功劳最大。
混血狼崽子的优势已经初步显现了,它们都挺抗冻,服从性又比狼好。
不断有新的混血狼崽子出生,只要能熬到转暖,这个势力未来可期!
可惜了苏泼收藏的那些动物,包括上百条猛犬,在闹饥荒的时候都被吃了,鬣狗和棕熊也没剩下!
连送给林松彩的两只混血狼犬崽子,也被人给吃了,真是混账,林松彩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