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获得了四百八十五票的好成绩。
“恭喜第一桀又一次守擂成功。”陈鸣延怒刷存在感:“这首歌写的真好,让我想起了家里养的宠物狗。”
“我那只金毛有一次差点儿被卖到狗肉馆做成狗肉火锅,现在想来仍然后怕不已。”
“它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被我父亲带回家,一直陪着我长大。”
陈鸣延这次似乎真的有些感同身受:“高中的时候它被偷狗贼抓走,我还记得我们一家人找了好久,我甚至边哭边找。”
“最后还是警察叔叔抓到了偷狗贼,可那时狗已经被卖掉了。”
“幸好偷狗贼只是卖给了隔壁省,不算很远,让我们来得及在它被宰杀下锅之前救下它。”
“后来我长大了,它也渐渐老去,最后老死在了老家,算是寿终正寝了。”
他回忆着,说完笑了笑,轻轻抹着眼角的一滴眼泪:“抱歉,我可能说太多了。”
“不过宠物有时候就像我们的家人一样,寄托了我们很多的情感。想起它们的时候,难免感伤。”
“我想,家里有养宠物的朋友应该能理解我的失态。”陈鸣延说着,把话题引到了第一桀身上:“不知道阿桀同学创作这首歌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心态?”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家里也有养宠物吗?”
第一桀被这么一问,表情差点儿没绷住,他觉得自己要是说实话可能会被打。
正当他犹豫着要不要编个理由的时候,瞥见了台下的时故和任聚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对他疯狂点头。
现在是我站在台上啊!有这么推兄弟下火坑的吗?
但是人这种生物,是会互相影响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嘛。
一块相处了这么久,第一桀也难免沾染了一些任聚时故身上那种冒险搞事儿的行事风格。
而且他也真的很想知道陈鸣延听到了答案之后会是什么反应。
他叹了口气,然后缓缓开口:“当时我们在吃狗肉。”
想了想,又补了句:“狗肉火锅。”
嘎?
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陈鸣延满脸呆滞地看着第一桀,他真的万万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答案。
我以为你在感叹生命的脆弱,对人类的捕杀活动表达意见,结果你说你是餐桌上的食客,只是想说这肉真好吃?
第一桀小心翼翼地打量着陈鸣延的脸色,咽了下口水。
我靠,真踏马刺激!
他好像找到了搞事儿的快感所在。
但是想了想,他觉得自己不能光作死,也要做出一点补救措施。
作完死能跑掉才是刺激,跑不掉那是真的作死。
“那个,我们是在正经狗肉厂买的肉狗,不是宠物狗。”
“合法合规,检疫合格。”
然后他就眼看着陈鸣延的脸色像装了霓虹灯一样,五彩斑斓。
台下的任聚和时故已经笑疯了。
“阿桀深得老夫真传!这刀补的太妙了!”
“你就不会教点儿好的。说实话我都有点心疼陈鸣延了,阿桀这也太扎心了。”
“何止扎心,直接三刀六洞给人扎烂了好吧。”
两个人边笑边吐槽,不能自已的前仰后合。
而且不止他俩在笑,很多观众都在笑。
哈哈大笑。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养宠物,正常人也都分得清宠物狗和肉狗的区别。
《生命的诗》和陈鸣延的故事同第一桀的大实话之间形成了微妙的反差感,而反差,是喜剧非常重要的元素。
所有喜剧中引人发笑的桥段都充斥着反差感。
此时此刻,台上那两个人和他们之间的对话,对于大多数观众来说,就是一出荒诞喜剧。
他们当然会笑。
事实上大多数养了宠物的观众也在笑。
他们没有觉得自己被冒犯,并且真的觉得有趣,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