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洞的地面铺上茅草和兽皮。
我的女孩生的第一个孩子,就降生在山洞的兽皮之上。她躺在兽皮上,刚出生的婴儿睡在她身边,从她体内流出的血液染红了兽皮下的沙土……
我爱她。是的。
在她活着的时候,我总是想把最好的给她。
其实也没什么最好的,无非是把她抱起来趟过冬季的浮着薄冰的河流,或是为她猎杀一头老虎。
我还记得我肩扛着死去的老虎走近山洞时,她看着我的那副敬佩的神情。
真有意思,本质上说,我并不是人类,我这个灵魂只是偶尔以人类肉身的方式活过……
但是,爱情就是会让你激动不已。
那个时候的人类,没有忧郁、忧虑、忧伤。
我从没有想到“人生苦短”或是“韶华易逝、爱情随风”。
我是没有这样的情绪。
在荒野上,不会有多余的情绪。
那时的人们——多数人都是在与野兽、或是与其他部落的战斗中突然死去了。
当你面临突然的死亡的时候,或是你看惯了突然的死亡的时候,你并不会害怕死亡,你会抓紧活着,抓紧找到吃的,找到可以与你一起四肢交缠的人。
对我来说,和我所爱的女孩耳鬓厮磨终日,是无比快活的,你没有时间叹息。
我那时也不会考虑人的价值,或是人生的意义。
前面我声明过:我已经活过无数的世代,我的灵魂比人类所知的宇宙还要古老。我有太多的记忆。
这就是为什么人类的进化竟然导致“新生的人类不记得前世的记忆”,因为太多的记忆也会太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