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到这里,我需要跟大家澄清一件事情。
【为什么本书中有很多酒后驾车的情节。
很多读者可能会问酒驾是不允许的,为什么书中还经常出现酒驾的片段。
在此,有必要向大家普及一下“酒驾入刑”的一段历史。】
2007年,喝了酒开车还是常态。
直到2008年,四川成都发生了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社会才对酒后驾车行为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最终导致“酒驾入刑”。
2008年12月14日,没有驾驶执照的孙伟铭驾驶一辆别克小汽车,撞上一辆比亚迪轿车尾部。
发生事故后,肇事司机孙伟铭驾车逃离现场。
逃逸过程中,又撞上对面正常行驶的一辆轿车,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伤。
案发后,公安人员接到群众报案,将孙伟铭抓获。
这一案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
无证驾驶、醉酒驾车、肇事逃逸的孙伟铭究竟应该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
各路专家和老百姓掀起了一次全民大讨论。
最后,孙伟铭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也成为国内首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刑的交通肇事者。
这一案件引发的社会持续讨论,最终导致国家在2010年刑法修订时,将醉驾、飙车,情节恶劣的,定为犯罪。
因为本书是年代重生文,作者也在尽量复原当时的社会发展历程。
文中出现酒后驾,目的在于宣传“酒后勿驾车”。
作者是个非常卑微的人,本书写得也不够精彩,看的人可能也不多。
但是既然写书,就应该传播一些正能力。
请追书到此的读者谨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言归正传。
陈天浩酒量很大,两杯葡萄酒丝毫不影响他开车驾驶。
在回高新区的路上,他把车速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的速度,心里思考着今天晚上的这次重要会面。
意外获得一个支付通道,简直是天上掉下一个大肉馅饼砸到自己头上。
在此之前,葫芦网的付费机制问题一直让他犹豫不决。
借用别人的付费通道,需要支付手续费。
自建付费通道,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都很高。
在苗禾青加盟葫芦网之后,他看了一下时间,只能选择租用别人的支付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