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9章 王酷酷的日记,五,舔不痴改善生活,央摊摊和他的女儿,

我在大街上转了一圈,乞丐舔不痴在一个街上角落里眯着眼,晒着太阳,身下坐着一点麦秆。穿着一双别人扔的破鞋。

就这垃圾人,竟然是史有劲谈之色变的高人,我是不懂的,但是史有劲经常这么说。

因为我年纪小,大家总想灌输自己的想法到我脑袋里。

我推着轮子,来到乞丐舔不痴面前,道,“舔不痴,今天有人请客。”

舔不痴醒来,双眼放光,“走吧。”推着我的轮椅,快快乐乐的来到饭店。

日记完。

某年某月某日,天气未知。

《摊位老板央摊摊篇》

这日,我正在干活,走进一中年男子,穿着一身永远不知道干净还是不干净的耐穿的蓝色便衣。

冬天的时候,会在里面套点棉衣,夏天的话,就穿这一件。央摊摊的说法是这样,做买卖有人缘,大家都认识。

确实,央摊摊的外貌实在太普通了。是个耐看的男子。脸上有些许皱纹,只是身材很好,体力也很好。

此时,央摊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