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小时候捡到的钱交给谁了,后续有啥结果呢?】
【对于有钱的人可能无所谓,万一一个连生活都成问题的这叫做勒索】
【捡到东西,第一,妥善保管,第二,失主找到你你就归还,第三,不用刻意去找失主,第四,时间超半年据为己有】
【为什么是半年?是有法律规定吗?】
【好像西方国家的法律有这样的规定,记不清了。并且失主好像还得给一定的保管费呢!】
【第一第二没问题,遗失物是不能自己占有的,需要相关部门公示一年,无人认领归国家】
【有一个人丢了一部手机,两年后开机被定位找到了,不知道给钱了吗?】
【罗老师,你说的对,我也认同。 问题法官不认同啊!】
【他基本讲的都是理论,实际上有那些是他做的真实案例】
【罗翔老师说的似乎脱离了中国实际社会!】
【我捡到罗老师手机,要价10万,你给吗?】
【人家反手就送你进去】
【他不要了,十万他可以买20多部手机了可以要一点报酬,但不可以狮子大开口】
【以单纯的手机要钱叫报酬,以手机里的内容要钱,那就是敲诈勒索罪!】
【他要是告你非法所得。钱要不成可能还要被处罚】
【不是非法,也不是合法,算不当得利,警察管不了,但法院可以,起诉后必须归还,所以就是衡量给钱省事和去法院起诉这么麻烦之中失主选择哪个!】
【不犯罪,但是不够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线】
【你错了,现在道德是法律的底线】
【我记得以前有几个朝代都是失主要给4成给捡到的人】
【子贡赎人,子路受牛】
【合着我们从小被人灌输“拾金不昧,交给警察叔叔”是不对的?“交给警察叔叔”有钱收吗?没有!劳有所得,正当!】
【鼓励行善,不是强迫行善!】
【人家是从广义上理解这个事,能拾金不昧最好,但你不能考验人性,并不是都能做到拾金不昧,所以叫鼓励行善更加的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