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章 小伙能活到现在得感谢有《刑法》管着

小伙:“他的态度非常蛮横,就是要我删除差评。”

“反正就是凶的不行,然后就要找我打架一样。”

法官接到这个案件后。

首先找小伙了解情况。

当法官问道为何给了差评还要继续点这家店时。

小伙表示因为平台推荐的就这一家店,没有其他选择。

而自己也是十分的饿。

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而且他给差评也是自己的权利。

老板表示好几个平台都有自己的店。

这小伙全部都点过。

全部都给差评。

法官核实后。

认为给店铺的评价是小伙的一种主观感受。

从评价的内容看。

并没有达到诽谤诋毁的程度。

因此给差评的行为不算侵权。

老板表示就算不侵权。

那他发帖内容上暴露了自家店铺的信息。

这个算是名誉侵权了吧?

小伙辩解说帖子内容并没有泄露店铺信息。

是老板在下面回复的时候自己泄露的。

法官经过核实确认了这种说法。

最终法官判定小伙的行为并非恶意。

仅仅是自己的主观感受。

因此驳回了老板的诉求。

【人气+1……】

【人气+1……】

听完了事情的经过。

评论区一片哗然。

【这个小伙太缺德了】

【知道这个人每次都给差评,竟然多到20几次,为啥还接订单,直接把他给拉黑!只要是他的单就不接,也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