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他的态度非常蛮横,就是要我删除差评。”
“反正就是凶的不行,然后就要找我打架一样。”
法官接到这个案件后。
首先找小伙了解情况。
当法官问道为何给了差评还要继续点这家店时。
小伙表示因为平台推荐的就这一家店,没有其他选择。
而自己也是十分的饿。
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而且他给差评也是自己的权利。
老板表示好几个平台都有自己的店。
这小伙全部都点过。
全部都给差评。
法官核实后。
认为给店铺的评价是小伙的一种主观感受。
从评价的内容看。
并没有达到诽谤诋毁的程度。
因此给差评的行为不算侵权。
老板表示就算不侵权。
那他发帖内容上暴露了自家店铺的信息。
这个算是名誉侵权了吧?
小伙辩解说帖子内容并没有泄露店铺信息。
是老板在下面回复的时候自己泄露的。
法官经过核实确认了这种说法。
最终法官判定小伙的行为并非恶意。
仅仅是自己的主观感受。
因此驳回了老板的诉求。
【人气+1……】
【人气+1……】
听完了事情的经过。
评论区一片哗然。
【这个小伙太缺德了】
【知道这个人每次都给差评,竟然多到20几次,为啥还接订单,直接把他给拉黑!只要是他的单就不接,也不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