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你先看看听听这个。”
大哥把手机递给吉蜕。
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对话录音。
男的是网约车司机大哥。
女的是乘客。
女:“我的那个打车界面上,显示我的这个订单预估时长是二十八分钟。”
“但是这单实际用了五十分钟……”
司机大哥:“我在安全的情况下用了二十分钟,把乘客送到机场,比平台预估快了八分钟,我是在为乘客争取时间……”
女:“赔偿我的机票改签损失965元,赔偿我的误工损失500元,退还我的打车费用68元。”
“八点零五分通过平台下单了,这个网约车在八点十分的时候接单了,我就打电话说,我的上车地点和我那个定位的地点是一致的,请尽快来接我。”
“但是当天早上他一直找不到上车地点……”
司机大哥:“八点十三分的时候接到原告第一通电话,通话中未提及任何上车地点的信息,我是在八点21分的时候到达平台给提供的导航地点的,没有看到原告的身影。”
“然后拨打原告第二通电话的时候,原告说,她的定位是那个地点的北边。”
“八点二十三分第三通电话,也只说自己的定位位置,让我是按着导航走。”
“第四通电话,让我往地铁站方向行驶,等于是反方向,说正是在高峰,车辆拥堵,不敢走错路……”
“我一直在询问原告的具体位置。”
吉蜕算是明白了。
原来这是个法庭辩论录音吧?
女:“在八点三十九分时,是我拖着行李箱穿过了中间的一条马路的绿化带去找到的,然后才开始行程。”
司机大哥:“原告对自己所在的位置描述模糊,一会说按导航走,一会又说这个往前走,我不知道她具体位置在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