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死狐悲,何况还是一样的周人!
今日能杀村民,明日就可以杀他们。
看到扶苏罢免郡守,这些人就看到了希望,如今扶苏点头,似乎认可犯民的话,这些过来参加审判的民众心里也放下了担忧。
“殿下,秦法,从贼者诛,依律,东山里村民隐藏叛军踪迹,是为从贼协作,当诛!”
等到村民说完了,法曹吏员起身平静说道。
与之一起的还有原来郡守的一应官吏。
在这个君为上的年代,帝君是大君,太子是小君,郡守(府君)也是君,是这些官吏的效忠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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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某种程度上,因为帝君距离他们太遥远,施恩给他们的府君才是他们优先效忠的目标。
因此,为了保护郡守,这些官吏必须按照官场潜规则,为自己的君上说话。
“冤枉,冤枉啊!”
“请太子三思!”
一边是喊冤的弱小民众,一边是郡守府的一应官吏。
扶苏并没有露出太多的为难,说出早就想好的对策。
“东山里窝藏叛军,依律法,当由保长、里长及时上告,以灭奸贼,保长、里长未及时通报,导致官吏被杀,首罪在其,当诛!”
“东山里村民被叛军胁迫,是为受害者,无罪释放。”
杀是必须杀的,必须树立秦国律法的威严,不然以后各个乡村不怕律法,都同情、协助叛军,岂不是地方糜烂?
但也不能全杀!
全杀了,也就中了奸贼的计谋。
杀保长、里长,威慑村民,更是警告其他乡村的本地村吏,让他们为了自己性命,下次遇上这种事想办法对抗、举告。
而如果叛军为了隐瞒消息,选择杀死在各个乡村有人望的保长、里长,那秦国自然会竖起报仇的旗帜,收复村民之心。
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郡守准备一刀全杀了,简直就是愚蠢至极。
“殿下,郡守在监狱喊冤,正在写血书,准备自杀。”
“拦着他,渎职误国,应当在咸阳受刑,而不是死在这里。”扶苏摇头道。
郡守或许可怜,但更加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