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三级官府

大汉西域王 刘龑 1185 字 2个月前

话说那秦国初立之时,地域狭小且民众稀少,其官府之设置竟与大汉如出一辙,皆采用郡县两级制,并无专任刺史一职。

然时光荏苒,岁月如梭,随着秦国不断开疆拓土,所征服之地愈发辽阔无垠。面对如此广袤之疆域,仅凭原有的郡县制度已然难以有效治理。于是乎,朝廷另辟蹊径,创设了总督府或都督府等机构,以此来统辖这片广袤大地。

然而,这总督与都督手中权势过重,犹如一把高悬于秦王刘胥头顶之上的锋利宝剑,时刻威胁着王室之安危。为此,刘胥忧心忡忡,夜不能寐,苦思冥想如何化解此般危机。

经过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刘胥终于下定决心:于统治根基已然稳固之处,改行州府制度,并将文臣武将分别管理,以期能降低日后发生叛乱之风险。

简而言之,新的行政架构便是由州(府)、郡、县三级组成。其中,州类似于后世之省份,负责管辖数个乃至十几个郡;而府则类似于当今之直辖市,其所辖郡县数量相对较少,但往往设立于对国家至关重要之地区。至于各州之长,则被尊称为“州牧”,官居从二品;各府之长,则名曰“府尹”,位列从三品。

经过秦国长期统治的西域以及北印度地区被选作首批试点之地,而安西城则成为了这片广袤土地的府城所在地,并将其周边的龟兹与焉耆两郡也划归进来,共同组成了东都府。

至于西域的其余地域,则依据雄伟壮观的天山山脉划分为两个州。其中,位于北面原本属于乌孙等部落的领地设立为北庭州,该州的治理之所便是那座名为赤嵌城的城市;而南面的部分则被命名为南疆州,其州治所坐落在疏勒城中。

此外,大夏、大月氏等地亦被细分成若干个州。例如,大夏所处之地称为夏州,罽宾所在之处被划定为罽州,曾经是大月氏故土的地方如今成为了月州,还有那拥有着辽阔草原和奔腾骏马的大宛则被命名为宛州。同样地,在北印度的印度河流域,也依次划分出三个州,分别是身毒州、天竺州以及苏剌州。

每个州都设有两名州牧,他们按照左右之分来承担各自不同的职责,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相互之间的制衡。同时,还会根据各州规模大小的差异,配备相应数量的从事史,这些职位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灵活设置,以便更好地协助州牧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在州牧之下,设有一系列各司其职的官职来协同开展各项工作。其中包括别驾从事史、治中从事史、簿曹从事史、兵曹从事史以及部郡国从事史等等。这些职位犹如州牧府运作的精密齿轮,彼此协作,共同推动着整个机构的顺畅运转。

首先要提到的便是别驾从事史这一重要角色。他身负双重责任,一方面需要辅佐州牧进行巡视考察,确保地方治理得以有效实施;另一方面还要兼顾州内繁杂的政务,可谓是众多属官之首。其地位之尊崇不言而喻。

接下来是治中从事史,此人肩负着掌管州内官吏选拔之重任,同时还需协助州牧打理政务事宜。他们对于人才的甄选与任用起着关键作用,直接影响到地方行政的效能与品质。

簿曹从事史则专注于管理州府的财政收支及账目记录。每一笔款项的进出都经过他们严谨细致地核算,以保障州府财政的稳健运行。

而兵曹从事史则主宰着州府的军事领域。从兵员招募、训练到军备调配等诸多方面,皆由其统筹规划,为维护一方安宁提供坚实后盾。

再看部郡国从事史,他们的职责在于监督各郡国的文书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畅通无阻。此外,还要对郡国官吏的行为举止进行严密监察,一旦发现违法违规之举,便会毫不留情地予以检举揭发。

除了上述那些处于关键地位的官职之外,尚有诸多像主簿、功曹书佐、簿曹书佐、典郡书佐、门亭长、孝经师以及月令师之类的众多官吏。主簿身负重任,需挑起州府内所有文书的编写及梳理这一重担,并且要时刻做好万全之策,以便能够替州牧排忧解难,妥善处置各种纷繁复杂的日常事务。

而功曹书佐呢,则会与治中从事史紧密无间地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去完成那浩如烟海般繁杂琐碎的文书事宜。至于簿曹书佐嘛,其职责便是专注于簿曹相关的文书工作啦。再看那典郡书佐,他们肩负着对各个郡国的文书加以管理的使命。同样,另一个典郡书佐也是如此,一心一意地打理着各郡国的文书。

接着说说孝经师吧,此人专门负责州府里的教育事务。最后提到的月令师呢,则是需要按照时节来操办祭祀活动。不仅如此,州牧或许还会依据实际情况额外设立一些其他类型的从事史呢,就好比说文学从事史呀、五业从事史啊、劝学从事史等等。

这里面的兵曹从事史与部郡国从事史虽属于州牧属官,但是州牧对其没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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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曹属于太尉的郡国兵体系,直接对太尉府负责。部郡国属于御史大夫体系,管理下面郡县的刺史,是朝廷设置在明面上的地方监察体系。

府与州的属官基本相同,府尹只有一位不分左右,少了别架与治中,设府丞一人协助府尹工作。

另外州府还有设一名律令师,管理州府内的法律工作,州府的监狱也属于其管辖,直接听命于大理寺(大理寺属于廷尉府,后续写秦国具体构架时会说明),独立于州府体系之外,管理下辖郡县的狱史、决曹等司法体系官吏。

另外管理税赋的大司农在各州设立分司,主官司农,属官包括州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丞,以及斡官、铁市两副丞,管理郡县的都仓、农监、都水等官吏。同样不在州府体系之内。

也就是说,军事、司法、监察、税赋四大权责不在州牧府尹手上,他们只负责具体的行政工作。

这是刘胥怕重演东汉末期的乱象,分走州牧的大部分权利,而这些权利直归中央各部门,互不牵扯。

郡县也一样,太守和县令、县长的这四个职责也被剥夺,比大汉的同级别官员权利小了很多,都是防患于未然。

州牧府尹的选拔从各地太守中择优提拔,具体人员安排由吏部上交名单与评价,御史大夫给出监察结果,最后太子刘焉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