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为首的那个络腮胡白人,此刻明显怒不可遏。
他就是刚刚站在肌肉车上,用“宁星璨”跟怡园饭店里的汪清,谈判的白人。
也是这伙红脖子的首领,杰斐逊。
“shit(狗屎),该死的,你这个该死的叛徒,你竟然把你的枪,对准你的同胞。”
艾克斯的神色冰冷。
“谁他娘的跟你是同胞?”
“老子祖上是英格兰的贵族,和你们这群红脖子,才不是同胞。”
杰斐逊愣了一下,随后面色更加阴沉了。
他们这群得州的红脖子……最恨别人叫他们红脖子。
因为红脖子,在美利坚特指南方乡下白人,意思等同于白人垃圾;他们代表着贫穷落后、肮脏没文化、并且种族主义倾向严重……
杰斐逊,气得牙齿都在打颤。
但是他并没有直接开枪。
他的手枪里,还有子弹。但也只剩下两发。
但这个距离,手枪面对霰弹枪,毫无优势。
所以他必须克制自己,保持冷静。
小主,
他还想借着今天这次机会,多捞几笔。
可他现在也不能撤退。
他手底下这伙人,是他好不容易凑起来的。现在勉强听从他的号令。
可是“拉德菲斯”被眼前这个该死的混账,一枪就打死了。
自己要是不找回一点面子。
没办法跟手下的这帮人交代。
杰斐逊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先不提“红脖子”,你这个杂碎,你杀了人知道吗?拉德菲斯,今年才十六岁!我们会报警的,警察不会放过你。”
艾克斯,冷漠的瞥了一眼旁边的“红色蜂窝煤”。
“哦!他才16岁,就跟着你们混了?这样的话,还是早点去见上帝比较好……”
“至于警察?”
“你不提,我还以为休斯顿,压根没这个职业呢。”
“这条街区的监控都被你们砸了,谁能证明是我打死的他?”
艾克斯少见的说了这么多话。
而就在这时。
敞篷车上的林悠也慢悠悠的站了起来。
“警察?”
“艾克斯,你不要胡说。”
“怎么能这么说我们休斯顿的警察?”
“我们休斯顿的警察,明明奉公职守,为国为民,他们一会儿就到,来给我们主持公道。”
在林悠站出来后。
怡园饭店的大门,也传出一阵响动。
随后,砰的一声。
大门的卷帘门被拉了起来。
汪清端着那把突击步枪,身后背着两把霰弹枪,冲了出来。
她的身上穿着红色的衬衣,冲出来的时候,一头黑发飘扬……
配合她身后混乱的街道,破碎的店铺!
这一瞬,她像是战火中瑰丽的玫瑰。
那群围堵怡园饭店的红脖子,也都被这一幕惊呆了。
这女人太过明艳。
怪不得能守住这家中餐馆。
汪清端着枪,先是冲到了林悠身边。
林悠刚想笑着和她打招呼。
却发现汪清瞪着他。
“谁让你来的?”
“平常没见你这个丧良心的回来看一眼,这种时候过来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