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以后,金毛华就有了第一个绰号。
大哥大!
什么叫无可救药,什么叫死不悔改?
金毛华从这一天之后,无论是学校还是父母都加强了他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
老师苦口婆心,同学们鄙夷嘲笑,可即便他家的老头子鸡毛掸子都打断了三根,金毛华还是没有改变其如此伟大的理想。
于是,在高中毕业之后学习一塌糊涂的金毛华顺理成章的进入了社团。
当时的金毛华就一个想法。
加入十四K。
什么新记和记水房之类的完全不在他的考虑当中。
“要做最狠的大哥,自然要跟最牛的红棍!”
这是金毛华的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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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斧头俊的风头已经逐渐被癫九取代,而厉狂徒则还没有露出峥嵘。所以金毛华打定主意就是要当癫九的小弟马仔,然后一步步出头。
从现在的结果来看,金毛华算的上是喜忧参半。
喜的是他确实跟了癫九,而且也跟了有六七年的时间。已经逐步从一个泊车仔升级成为了癫九外网的一个小角色。
最起码今天他有资格站在帝王夜总会的门口抽着烟,还有几个泊车和洗车的小弟在一脸敬畏的看着他,这也算是没白混。
有喜自然有忧。
因为只有踏入了江湖这个不归路,金毛华才逐渐的发现了自己真的不是一个狠人。
打架讲数,拎着一把刀互砍...
这没什么问题。
但是杀人?
或者是说真正做事上位的那种血腥杀戮却让金毛华内心胆寒。
他没有用斧头劈开对方头颅悍勇,也没有胆量把长刀刺入一个无辜者的胸膛然后还要搅拌几下的狠辣。
他其实说穿了本质上就是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