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夜疯狂。
翌晨。王小龙骑上马时,发出一声轻叹。
「古人诚不我欺,果然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削肉钢刀啊!」
他腰间隐隐发酸。
近来有点纵欲过度了。
连他这种先天境高手兼有仙法在身的人都顶不住,何况一般凡夫俗子。
似这般淫靡颓废腐败的生活,再怎么无敌的将军也要废了!
王小龙进了这个时空后才知道,原来《大明律》有限制娶妻妾数量,禁止民间及官员娶多于一个妻子。
在明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大明律第六·户律三·婚姻》卷六)是为一夫一妻多妾制婚姻。但纳妾也有限制。
在明代,明制规定:亲王媵妾10人,世子郡王媵妾4人,将军滕妾3人,中尉滕妾2人。
媵与妾名分不同,滕是次妻(侧室),在家庭中地位高于妾,但事实上都是“二奶”。
亲王可以一次选纳10名滕妾,而世子郡王则不可以一次纳满4人,25岁时无子可以纳妾2人,如果纳后生子,另外2个“纳妾指标”则作废。
而原大同总兵王朴这种将军级别,本应只能纳妾三人。但现在是明末了,估计也没有严格执行。
他一大堆小妾,假如以低一等的妾及婢女而不以滕妾的名义纳了,也没有人去管他。
即便有了“纳妾指标”,也不是什么样女子都能纳的,逃亡的奴隶,地位不匹配的,自已下辖州县民女,都不能纳娶。
但是,若大明律要真能严格执行,大明这个国家也不会弄至再次澈底亡于异族手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