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个是论坛上的大家都开始要准备帮他了,还有小报来采访他。如果让大家通过互助来解决这件事的话,那么县衙会相当没有面子。两个原因加起来,才会让知县一定会把这件事办好。】
“也就是说,这是出于伦理和现实两方面的考量吗.好家伙,那当初法厄同的事,完全没这么麻烦?”
【是的。她的居留权的问题.其实之前没必要那么麻烦的。虽然这件事不太合规矩,但一个罗马公民在玉京想要暂住一阵子没那么麻烦,也没必要走那么长的手续。你去县衙找知县上个文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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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这件事是个什么流程?”
【似乎是这样。你可以看到,归根到底要看这件事有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侵占公共资源也是其中的一方面的考虑。法厄同的事,就属于那种流程上非常麻烦,但实际上非常小的事。因为她不是蛮子,她是罗马公民,是邻居家的小孩。到时候知县想问的恐怕,就只是她的监护人是否许可了这件事。只要她的监护人许可,那么暂住在这里半年,或者八九个月之类的多半都不是问题。】
商洛捂住了额头:“我怎么感觉有时候我会因为固有的思维而做错了一些事情。哪怕只是一县的事,都有许多可以学到的。我在想,治理那些蘑菇人是否也得采取一些更有效的办法.这次事情之后,似乎可以去调研一下。诶对了,帮我把那个帖子收藏一下,回头我关注关注后续进展。包括那个‘听证会’到底怎么开,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要开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人到底有哪些。这些和治理有关的经验都是可以学到的嘛,而且这是很严肃的事。”
【你想到什么了?】
“怪不得说知县是一县之君。知县的事,就是天子的事的缩小版。天子操心的是天下的伦理,也要兼顾现实。可以想见如果那个三二九案的凶手不被天子下旨诛杀的话”
【可能会被哪个侠士砍了?】
“完全有可能。因为如果天子不能伸张大义,那么就得换江湖来伸张大义了。如果县令不帮那位倒霉的父亲处理问题,那么坛友出来仗义相助。如果.如果身为造物主的我,没有处理好蘑菇们的事情的话。啧,麻烦得很哪。搞不好会有蘑菇侠客跑出来呢。侠,以武犯禁啊”
还有一章稍等,一点左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