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迪·克劳馥穿上了白夜屋子里存放的女士衣服,一件黑色西服,领口深V,露出里面的白色衬衣,衬出她饱满的身材,下身黑色直筒裙,黑色丝袜,臀儿挺翘,双腿匀称修长,充满了OL的诱惑。
超模不愧是超模,行走的衣服架子,什么衣服穿在她们身上,都会显得非常合适。
辛迪·克劳馥提着自己的普拉达包包,向白夜提出告辞。
“手机给我。”白夜言语中充满了不容置疑的意味:“交换个联系方式,以后有空常联系。”
应该是受到了祖国人模板的影响,白夜现在是感觉,成熟的女人越来越有味道。
祖国人真该死啊,硬生生扭曲了我的审美。
辛迪·克劳馥当然不会拒绝。
一来,奥斯本家族是美利坚顶级权贵,她能够搭上这条线,并且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对她和她的家人,都有莫大的好处。
二则……
站在白夜家的门口,辛迪·克劳馥不由得轻轻婆娑了下自己有马甲线的小腹,有些脸红,忍不住小声嘀咕:“他怎么会这么厉害,简直比磕了药还要疯狂……”
呆呆的站了片刻。
辛迪·克劳馥的手机响了,她拿出来一看,来电显示正是那个磕了药都远远比不过白夜的人:蓝德·格伯。
“烦人的老东西!”
辛迪·克劳馥脸上闪过一丝厌烦。
等到辛迪·克劳馥离去,白夜心若止水。
他如往常一般,来到书房,顺手从书架上拿下来一本书,《三国演义》,看了起来。
白夜早就养成了阅读习惯,不管多忙,每天都要抽空看一个小时的书。
而《三国演义》这本书,白夜来回读了好几遍,这里面满满的都是人生智慧。
讲真的,说起《三国演义》,白夜连诸葛亮都不怎么感冒,却唯独对曹家四个人钟爱有加。
曹操。
曹仁。
曹真。
曹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