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来应该也差不多,自己竟然走了半个月。
而且除了脚破皮了,感觉非常酸就没有其他问题了?
“何大爷,这边没有蝗灾吧?”曾庆文问道。
“蝗灾没有,你是因为蝗灾才逃难的?”何大爷问道。
“对,我是广城那边来的。”曾庆文说。
“看来你小子信不过我。”何大爷摇头笑道。
这小子净胡说,他知道广城 离这里至少三百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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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庆文说他从广城过来的,这不是搞笑吗?
别说这么远走路过来了,单单是广城那么大的城市,就算是有蝗灾也不可能会有人逃难的。
这种时候除了像他这样的老头子这样不愿意去城市生活的人,基本上都去城市里了。
看来这小子应该是犯了什么事,那这样就不能留他了,只是为什么要带个小女孩呢?
“真的,我在广城城郊的一个农村里,那边闹蝗灾了,后来有干旱,没办法,我只能跟着傻羊的羊蹄印寻找过来。”曾庆文认真的说道。
这是实话,曾庆文肯定要说的,不说点什么出来,这老爷子不会信他的。
曾庆文已经打算要去城市生活了,不管自己再怎么不愿意,为了自身和冬冬的安全都要去的,以前是他太过理所当然了。
“小伙子,都我这个老头也得有个度吧?”
“不是我不信你,就算你不在广城,但是你去广城求救不是更好吗,用得着千里迢迢的跟着什么羊蹄印跑到这里来?”何大爷一针见血的说。
“我真的没办法,本来我是打算去广城的,但是我不认识路阿。”
“我认识的那条路被之前植物生长的时候破坏了,而且不是一小段,是非常长的一段距离,现在的地形都变得乱七八糟的,实在是认不出来了。”曾庆文苦笑道。
“我之前一直在找去广城的路,但是就是没有找到正确的。”
“要么是其他没有人的城市,要么就是断头路。”曾庆文实话实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
最重要的是,他只知道广城大概在那个方向,现在这些路都被严重破坏了。
要去广城就要穿过森林,虽然说现在森林都变得光秃秃的,不至于说看不到天空认不清路。
但是白天太热了,赶不了路,就算白天认出那边是北方,晚上的时候可以保证方向没有错吗?
曾庆文将自己的情况说了出来,至于为什么跟着傻羊,那肯定是不能说的。
不是曾庆文谨慎,这些事说出来除了刘思源谁还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