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家里,蒂姆踏上了人生的新旅途。
他来到了伦敦,寻找自己的未来和爱情。
他住在父亲的剧作家朋友哈利的家里,他感叹初到伦敦就能有亲友投靠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但是第一次见面就有些奇葩。
“你,踏马,想干啥?”哈利凶巴巴地道。
“我是詹姆斯的儿子!”虽然有些懵逼,但是蒂姆还是说道。
“谁?”
“詹姆斯·莱克!”
“他怎么了?”
蒂姆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还特意看了一眼门牌号。
“他说你有一间空房子!”
他终于还是被迎了进去,只是这位老爹的老友,怎么看起来都有些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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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点,别弄出声音来!不然我就杀了你!”哈利说道。
吓的蒂姆瑟瑟发抖,这特么的什么人啊?
结果,他突然就听到了哈利大吼的声音。
原来这位剧作家沉浸在自己的创作当中,刚刚想起一个好点子,结果门铃声就响了,把他的灵感全部搞没了。
这位老爹的朋友说起他老爹:“我一直觉得他是另类,有点怪怪的!当然,其实我一直不太喜欢他!”
然后他又问蒂姆他老妈是不是还是老样子?
给蒂姆介绍自己的妻子的照片。
说自己的妻子“牙尖嘴利的,但是最终会发现,她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理所当然的,她离开了我!”
他带着蒂姆来到房间,提醒蒂姆,带女孩子回来的时候,别搞的太大声。
蒂姆说:“那是不可能的!”
“天呐,两个屌丝住在一个房子里!”
他指着房间里面的照片上的女孩告诉蒂姆:“这是我的女儿!”
然后又说了让蒂姆难以置信的话:“喜欢就睡她,反正人人都睡过她!”
“住在这种地方,很难有桃花,工作上也没什么机会!”
因为他在律所工作,而法律界的女孩很少。
半年过去了,陪伴他的只有哈利这个老屌丝。
当然,其实也不是没有女孩,有无数的女孩和他擦肩而过,但是却没有人为他停留。
一直到突然有一天晚上,他跟朋友出去玩的时候,奇迹发生了。
因为他们来到了一家特别的饭店,这里用餐的地方,是漆黑一片。
在这里,他认识了玛丽,在黑暗中,两人聊了起来。
他们在黑暗中聊了好几个小时,出来的时候,朋友和其中一个女孩走了,他留下了等待玛丽。
两人就这样第一次真正会面,彼此都有些腼腆。
完全不像在黑暗中聊天那般轻松随意。
他向她要电话号码:“要是我问你要电话号码,会不会显得太唐突了?”
“不会!”玛丽说道。
两人互换了联系方式。
“我以前觉得这台手机又破又旧,不过,现在它成为了我最珍贵的东西。”蒂姆说道。
“你真的喜欢我吗?即使我穿着的是连衣裙?”玛丽问道。
“我喜欢你的连衣裙!”
“我的头发呢?是不是太棕了?”
“我爱棕色!”
“我的刘海是新剪的!”
“刘海很完美,简直是点睛之笔!”
就在这个时候,玛丽的朋友突然跑出来喊她。
玛丽对他也有好感:“我希望能再见到你!”
“你会的!”蒂姆说道。
目送玛丽离开的蒂姆,回去的路上,脚步都充满着雀跃。
回到家中,却得知哈利的剧作首演出了岔子,一个演员在台上忘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