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可能有朋友要说了,作者瞎掰,一门外语哪有那么好学,当年爷们十多年都没有学好,更别说和老外交流沟通了。其实要辩证的来看这个事情,这里从两个方面略作解释:
一是区域语言的相似性。以前经常从网上看一些国外精英,包装自己说什么精通7、8门语言,怎么怎么样厉害的,这样的例子很多。
单从欧洲来讲,其实他们的语言都脱胎于拉丁语,语法、发音、语言习惯、文字结构等等相似,只要精通一国语言就很容易学会其他国语言。就像你只要会中国的某一方言,就很容易学会中国其他方言,即使不用刻意去学,什么东北话、京片子、豫语、川普都能整两句。
当然跨区域就有点难了,语法、发音、语言习惯、文字结构等这些,就有很大不同,甚至是颠覆性的不同,这种不同会形成一个很强大的认知性障碍,也可以叫做习惯性障碍,这也是为什么老外总说中文是最难学的,而我们总说外语好难学的原因。
本文设定主角身处类似欧洲的区域,主角上大学时就已经锻炼出外语“天赋”,所以不存在这种认知性障碍。
二是语言环境。就像刚才说的,很多人学了十多年的外语还是不行,其实不是你笨,没有天赋,主要你没有学以致用,更具体点是没有学以致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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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40分钟的时间,去掉开小差的功夫,可能你一天的学习时间只有十几二十分钟,而且这种语言除了分数和你当下的生活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上的联系,很难在大脑里产生关联突触,进而形成持久的记忆。这也是外国人不需要怎么学外语也很好,不是他比你聪明,而是你没有生在那个语言环境里的原因,同样你的中国话不用怎么学都能说的很溜。
在有就是心态了,主角面临生存压力,不学会这里的语言面临的是生存问题,求生是可以让人发挥最大能力的,心态端正,又有美人同车手把手的现场指导,其他事情基本不干,一天十几个小时的情景强化学习,一个多星期的时间还不会简单的会话,那真是愧对党和人民的栽培,愧对免费的九年义务制度,愧对大学四年国家发放的免息助学贷款了。
从这两天开始,雅米拉在中午和晚上休息的时候,用小木棍在地上教他读写,然后就惊奇的发现,她当初一天仅仅能记住几个的单词,到艾克斯这里都不是事,人家一天能记住几十个。这在雅米拉眼里看来简直不要太厉害,现在她彻底成了王保平的迷妹,整天围着王保平打转,张口闭口“艾克斯、艾克斯”的叫个不停,那崇拜的小眼神,看的他心里那叫一个满足,特别亢奋,特别激动,恨不能就近寻个高粱地、灌木丛什么的僻静地方,和姑娘聊聊人生,谈谈理想什么的。
但是,时不时一声冷哼犹如警钟刺耳,那是哈维在宣誓自己的主权,这让他不得不停下心中的瞎想,然后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要“蛋定”,虽然实力已经不允许他低调了,但是形势比人强啊。
通过这些天的交流,他大致知道了老约翰头领的情况,他中年丧偶,没有儿子,只有雅米拉这一个女儿,那个乡下来的远亲外甥哈维,说是过来做学徒的,其实是想过来吃绝户的,可能老约翰也是想让他继承自己的家业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觊觎着雅米拉,恐怕早在心里把自己当成少东家了吧。
自己只是一个仅剩裤衩的人,虽然雅米拉看他的眼神美丽且闪亮,一靠近就不由自主的贴向他的身体,直觉告诉他雅米拉绝逼对自己有意思,可是裤衩兄就要有裤衩兄的觉悟,后世的社会经验时刻提醒着他,不可妄动非分之想,不然必有不测之祸。
“艾克斯,你是贵族老爷吗,还不过来帮忙!”
哈维用居高临下的语气对他说道。
这不,来了!心中暗道一句晦气,慢吞吞走向货车,那可是好几十斤一袋的小麦,小爷打小就没干过这么重的活计,国家早就打完脱贫攻坚了,现在已经奔向四个现代化,不兴再卖大力丸了,你丫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