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派留下保护她的人,是个年纪与她相仿,略懂华夏语的年轻男人,留着圆板寸,穿着低调务实,没有帮派的流里流气,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
“连,你的小仇人回到你们国家了,他得知你的死讯,非常凶悍疯狂,在机场立即要返航回到冰岛,被你的大仇人武力拦下了。沈说,情况如今非常糟糕,已经狂风恶浪,暴躁如雷,他让我们不要轻易联系他,否则会惊了蛇。”
华夏语博大精深,外国人不是专业学过,词句用错很正常。
况且语境犹在,连城理解不难。
“维尔斯.约翰逊.艾德里安——”
“维尔斯,连。”男人耸肩,“全名虽然礼貌,但非常生疏,我以为经历大事后,我们可以是朋友。”
“维尔斯。”连城牵强一笑,“关于我们国内情况,沈有没有告诉你一些具体的事。”
“当然有。”
维尔斯回忆一下,“沈说,你的小仇人为了你跟大仇人决裂了,在他被强行带回家后,忽然吐血昏迷,住进医院,小仇人的下属在他们家公司,向大仇人宣战,场面闹得收拾不了。”
“小仇人的母亲非常心痛受伤,还迁怒了沈,一直在找沈的麻烦,还有他们的女儿,非常疯狂,搬到了沈家里,一直跟沈吵架。”
连城躺在床上,凝望天花板。
梁朝肃吐血昏迷住院,下属却敢在梁氏对梁父宣战,这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四年下来,连城多少也了解梁朝肃的下属,是个什么情况。
那帮人话少务实,极有纪律性,梁朝肃不下决策,丢饭碗他们都能忍住不动,十足信任梁朝肃。
压根儿不存在激愤之下,失了水准,去跟梁父打擂台。
除非,梁朝肃吐血昏迷住院就是个幌子,打的就是隐居幕后,跟梁父争权夺利的主意。
闹得大了,梁父隐瞒不住梁母,梁母伤心,父子相残越凶,她满腔怨恨找不到她,往沈黎川身上发,十分符合她的性格。
更何况还有梁文菲,亲生女儿死心塌地爱了沈黎川四年,怀着身孕的关头,沈黎川竟然背叛女儿,背叛梁家,去帮她这个祸根,罪魁祸首。
连城几乎能想到梁母用什么手段。
那梁文菲搬去沈家,就更顺理成章了,以她的性格,不逼得沈家丢尽颜面,闹个天翻地覆,难消梁家心头之恨。
“是我带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