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这酒楼的饭菜有多好吃,只是人一旦饿起来总觉得自己能吃下一头牛,何况是妖怪呢?
小主,
不过他们到底没能全部吃完,他们还记得旁边坐着一个招财,唯恐将人吓住,且也没有浪费的习惯,他们让店伙计将剩下的饭菜打包起来,准备带回去当晚食。
蕈糕和蕈清酒是吃不下了,只能留着消食后再解决。
不过,福云没有这方面的顾虑,打着“若是好吃便多买一些”的主意,他一样尝了一点。
于是,继猫吃饭(和人一般多)之后,招财还见识到了猫吃酒的场面。
结完账,三人得到了店伙计殷勤的“护送”,连带着招财也给了个笑脸。
“客官,有空常来啊!”
带着期盼的话语在背后响起,招财回了下头,只来得及瞥见那扬起的闪着油光的抹布一角。
在邸店取回寄存的物品后,三人同招财便于初遇之地告别了。
招财目送他们的身影渐行渐远,心中升起一种不知名的情绪,直至他们走进人群,他才恍然想起,自己忘了询问债主的姓名,以及……他该去何处找他们。
似乎有了追上去的理由,他狂奔起来,最终却是什么也没找到。
招财抓着木棍大口地喘着气,半晌,才抹了把脸上的汗,直起身朝自己的落脚处走去。
进宝还在等着他。
周及阿落等人不知道的是,就在他们离开常鲜酒楼不久,两个手持兵刃并一个头戴斗笠的人聚在了一起,且就坐在他们用食的芍药雅间。
斗笠男问:“怎么样?可找着那娘儿们了?”
坐他旁边的白脸书生回道:“没有,我到医馆药铺都打听过了……也许她怕暴露踪迹没进镇子。”
斗笠男冷哼一声:“就算如此,中了我的蚀雨神针,就别想活命!”
三人中唯一一个兵器是刀的人谄笑道:“那是,江湖上谁人不知……”
话还未说完,那人便霍然扑倒在酒桌上。
“你怎现在就把他杀了?”白脸书生问。
“这等出卖同门之人,不杀还等着请他吃酒么?”斗笠男冷冷道。
白脸书生叹了口气,道:“行吧,反正早晚是要杀的。”
话音未落,他便丢下几文钱,跟着斗笠男跳窗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