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我叫「招财」。

鬼灯蕈,一种在夜间会发出鬼火般的幽光的蘑菇,经过炮制可入药,具有止血止痛、消炎解毒之功效。

除此之外,其白色的伞盖还能用来制酒,长长的杆部亦可做成解酒的糕点。说是物尽其用也不为过。

得亏鬼灯蕈繁殖能力出众,且长在悬崖峭壁,不易采摘,否则灭族之灾仅仅只是时间问题。

而周及阿落一行去的,正是个盛产「鬼灯蕈」的繁荣小镇——

山慈镇。

镇外附近的山脚下,三个面貌普通到旁人过目即忘的男子并排而立,左边的男子手中抱着襁褓,腰侧有个鱼篓,忽而,一颗脑袋从里面露出来,赫然是一只猫,不过只能瞧见脖子以上是白毛,不知底下的毛色是否同样如此。

站在他旁边的,略比他高出一些,背着个盖了麻布的竹篓,而牵着竹篓男的男子,束起的发顶也才到竹篓男的肩头,倒是两手空空。

在三人的对面,站着个身材健硕的男子,竟比他们当中个子最高的还要高上一个头,身上斜挎着样被灰布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长条状东西。

这,便是易容变装后的周及阿落一行了。

原本平平无奇的相貌却因他们打眼奇异的组合,惹得路人频频回头,不过他们也不甚在意。

“既然你去意已决,那便有缘再会吧。”被牵着手的木小黄笑着道。

“木……木郎中,木兄,解兄,”易浔拱手道,“告辞。”

“一路顺风。”木雪淡淡道。

“再见。”周及阿落抓着一一的小手挥了挥手。

“喵~”福·白猫·云礼貌告别。

易浔微微颔首,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去。

恰在此时,明媚的天空突然下起了牛毛细雨,丝丝凉凉的。只是这雨并不淋湿人的头发和衣物,反而像是一场天与地的邂逅,在太阳的照射下透出别样的金彩。

“三位郎君,可是头回来我们山慈镇?”

刚进镇,周及阿落他们就被眼前这个瞧着十一二岁,手持木棍的半大孩子给拦住了。

再看那身打着补丁的粗布麻衣,和枯草般随意的偏黄色头发,以及那露着脚趾头的草鞋,毫无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