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纪 90 年代,城市“牛皮癣”广告如同一场无法遏制的瘟疫,肆意蔓延在各个角落。
居民楼道、走廊、墙壁,公共厕所,电杆,甚至马路地面,到处是办证、治性病、开锁、疏通下水道等的广告。因为其张贴杂乱无章,消除难度大,被俗称“牛皮鲜”广告。
各个城市的城管部门为了消除这些“牛皮癣”广告,可谓是绞尽脑汁,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起初,他们采取通知广告主自行清理的方式,若不清理则罚款 100 至 500 元。然而,广告主们却对这些通知置若罔闻,根本不把城管部门的警告当回事。
后来,城管部门又联合电信部门,试图对“牛皮癣”广告留存的电话采取停机措施。但由于宪法保护通信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城管部门在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无权直接对公民的电话号码进行停机处理,这一举措也大多不了了之。
记者非凡曾参加过几次城管部门组织的消除“牛皮癣”广告的行动。可几次行动都不在女报出刊的时间点上,让非凡没做报道。
像这种行动性的新闻报道,必须第一时间报道才能引起读者的关注。
日报、晚报以及电视台在这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他们可以迅速地将新闻传递给观众。
而对于周报而言,就很难做到及时报道。一旦过时,那就不再是新闻了。周报必须另辟蹊径,做出与及时报道不同的内容,才能吸引那些已经看过日报、晚报新闻的读者。
1997 年 8 月,报社连续收到读者来电,反映在长沙市街头有私刻公章的不法分子公开招揽生意。这些不法分子所报的公章种类之多、单位规格之高,令人震惊。
非凡刚刚参加完一次打击“牛皮癣”广告行动。他决定趁势做一次暗访,抓现场,看看能否“套”住几个私刻公章的不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