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刘兵打假

芬芳人生 文润兰香 1201 字 21天前

刘兵认为此照相机产地标注“日本”是误导消费者,有欺诈行为。他向日本理光公司驻港办事处查询,证实此照相机产地应标注“台湾”。

刘兵几次找商家要求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给予“1+1”赔偿。但商家认为理光照相机产地标注本来是有争议的问题,对进口商品产地标注我国目前政策法规尚不健全,按商品条码“T49”标“日本”没有不妥之处。双方争执不下,且有新闻媒体介入,此事在社会上被炒得沸沸扬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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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是首位采访此事的记者,双方在争执一段时间之后,“吉盛”总经理助理和刘兵先后不约而同主动地约见记者非凡,提出协商和解的意向。

4 月 5 日,刘兵及他的律师,“吉盛”的总经理助理、业务科科长、文体部经理、省技术监督局专家及记者非凡在“吉盛”大楼参加协商会。会上双方各自摆了理由、提了要求,专家陈述了有关产地标注的政策法规,非凡希望双方都作些让步。

经过近 5 个小时的调解,最终采用了非凡提出的折中方案。

协商会后,总经理助理说:“吉盛”是一家国有商场,是省级质量信得过单位和计量信得过单位,一直奉行“顾客是上帝”的经营原则。刘兵对商场的监督是合法的,建议是正确的,我们会将柜台上理光 Rz - 900D 相机的产地标注改为“台湾”。刘兵是商场聘请的第一位监督员,近期还将聘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新闻界人士、消费者作监督员。

刘兵肯定了“吉盛”的诚意,并表示,他无意与商家作对,目的是为保护自己及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透露,他已加盟王海的“大海”公司,准备与厂家、商家配合打假,为消费者答疑解难。

王海们的“知假买假”,也不断遭到社会质疑。有人认为他们是为了谋取私利而故意购买假货进行索赔。但那又怎样?他们可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环境做出了重要贡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