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多手握长矛向赛加鲁斯攻来,却被一只形似孔雀的眷兽撑开光幕拦住。
他见状也不停留,直接舍弃长矛,将对方留给身后的队友,自己从侧边滚过,手中爪刃弹出,向着赛加鲁斯的心脏捅去。
血族常被误认为是不死族最大的原因,就是这种生物极其难杀,除了心脏和大脑外不存在其他要害。
割喉不死,血池永生,甚至斩首后都可以在短时间内用「鲜血魔法」把头颅接回来,属于是比不死者还要难缠的存在。
火铳架住爪刃,赛加鲁斯看向和自己角力的法尔多,嘴角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
“不,我要从你的尸体上扒下来!”
“那就试试吧!”
带着倒刺的铁鞭从侧面抽来,赛加鲁斯化为蝙蝠四散躲过,又在不远处重新聚成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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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拍了下衣角上的灰尘,看向四周围上来的几道身影,摊了摊手,
“差点忘了,老鼠总是成群的,不是吗?”
血族的社会性很低,大多数都是单人隐居在自己的封地庄园,身边陪着一大群血仆奴隶,少有同类混居。
长生种总是耐得住寂寞,也习惯了孤独,就算是关系最亲密的夫妻,一年能有两三个月腻在一起,在血族里都是感人泣下的至深至爱。
不过血族对感情很忠诚,生育欲望极低且从不乱搞,唯一的不好处就是可能因为长期分居,会忘掉另一半的名字。
比如赛加鲁斯,结婚都两百年了不知道自己妻子叫什么,直接问又不够绅士,所以每次写信的称呼都是“我亲爱的小乖兔”,整得和自己多浪漫一样!
【朽败】的血裔大魔王弗拉基米尔大公,也就是赛加鲁斯的上司更吓人,把侄女错认成妻子爱了一百多年,让看乐子的【诡诈】懵了圈。
不是哥们,这个瓜我等了一百多年,你硬是没认出来,最后你们仨还给我圆回去了?
坏了,我成乐子了!
所以【诡诈】非常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