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的狂欢之后,洛阳逐渐恢复了平静,花尘风信马由缰,在街上溜达,虽然魔域被击退了,大哥似乎更忙了,还来了好多前来投奔的武林侠士。想起来花尘风就郁闷,“还要我陪他们吃饭喝酒?”对于花尘风喜欢的人千杯不醉,不喜欢的,好嘞,您哪,出门左拐不送。尤其是那个大肚汉朱大有,这名字听上去就是一个油油腻腻的人,听说是一个酒楼老板,不不不准确的说是一个土匪从良卖起了猪头肉。听说他最喜欢猪头肉,洛城西还在席上专门为他准备了个猪头,一整个猪头!哎哟,就算在大漠再豪爽的汉子,还要用刀在烤羊腿上割下一片来吃,而这位大有先生直接下手去撕,接着就是一大块泛着油光的猪头肉满满的放在嘴里。还有那个矬地丁,个头不到自己肩膀,一个人长这么矬也就算了,偏偏他却姓高,叫什么高雪剑,我看还真是贱,一会儿一个洛城主天下无敌,一会儿一个洛城主武功盖世,那个殷勤呀,这天下漂亮话都让他一个说绝了,这饭还能吃的下去?“要比起来,我宁可和那油腻的老头喝酒聊天,至少人家是在那儿好好吃肉,而这个高雪剑,得不得,得不得,全都是废话,大哥怎么受得了,还封他为护卫。洛城西如何不知道花尘风在那里真的不自在,他那自由不羁,直爽的性情肯定无法忍受高雪剑这样的男人。洛城西却不这样想,既然身为城主要管理好洛阳,必须任人唯用,而且魔九尊如此强大,估计无时无刻不惦记复仇,洛阳必须再最短时间强大再强大,谁又知道这每日每夜他承受了多大的压力,所以必须礼待所有投奔者,高雪剑虽过于油滑,但以他的武功,作为一个护卫应该是足够担当。他看看花尘风在席间十分无趣,就找了个借口把他释放了。花尘风自从战后一直忙碌着帮洛城西处理这样那样的善后的事,今天被放出来,心情自然大好。
“哎哟!花少!”
花尘风抬头一看,原来自己不知不觉的走到了一个首饰店门前这。这洛阳进进出出的,谁不知道洛城府来了一个小哥,叫花尘风啊,尤其是这老板是干嘛的,对这些事天生就有一种特殊的识别技能。看见花尘风的马上来到了店门口,赶紧就迎了出去招呼。
花尘风下马,看了看首饰店的牌子,“锦绣银楼!”这时早有那些聪明的小伙计,把马牵了过去。不由得花尘风跟着老板走了进去,只见柜台上玉钗金簪比比皆是,琳琅满目,花尘风想起了一只手,纤细柔软白净的一只手。他回头问老板:“可有手镯?”
“有,有,有”说着老板连忙搬出了一个箱子,然后拿出一个绒布铺柜台上,“我们这儿有全洛阳最漂亮的手镯!”老板边打开箱子边自夸。
花尘风看看这许多雕刻着精致的花纹的金镯银镯,皱皱眉,“有没有好一点的玉镯,”
“哎哟,看一眼就是个行家,俗话说人不,如今金不如玉,我们店的玉手镯是全洛阳最好的玉镯,”说着搬出了另一个箱子,老板,“你贵姓?”“鄙人姓金呀”“哦,想必这也应该是全洛阳城最好的姓吧!”花尘风打趣道。
老板哈哈的大笑“花少说笑了,这洛阳最好的姓是洛呀,”花尘风笑笑,这老板不但精明,口才还相当了得,这么一来既解了自己的尴尬,又把话推回给了花尘风,最重要的是还让花尘风觉得舒服,毕竟洛城西是他大哥。现在花尘风对洛城西简直是佩服的无可无不可的,甚至走路吃饭都会不由自主地效仿他,而洛城西对花尘风更没说的,直接对外介绍,这就是我的小弟花成风,连义字都省了,真拿他当自己的亲兄弟一样,怎么能够不让花尘风感动呢,而对花尘风的照顾更是体贴入微,就上次花尘风在青竹巷买了一次牧丹,这倒好,隔三差五洛城西就会送几盆漂亮的牡丹过去。到现在,整个宾客楼的二楼走廊凉亭全是花。最重要的是还带他拜见了老城主洛长空,进行了父子之礼。只是让花尘风担心的是老城主的身体太虚弱了,形神消瘦,可是依然不改大侠的风范。
“以后有你陪我儿,他就不用那么孤单了,”这是老城主握着他的手偷偷告诉他的,就算病成这样,他想的依然是他的儿子,这就是父爱!他也想有,他曾经也有过,花尘风就那样轻轻的靠在洛长空身旁,乖的让人会以为这是一个小姑娘……
“花爷,你这几只喜欢哪个?”金老板乐呵呵地陪着笑脸,
“嗯,”花尘风看着这一盘的手镯还真不知道选哪个。
“对了花少,那位姑娘的手腕多大啊。”花成风一脸茫然,他只是见过匆匆几面,怎么可能知道。
“哦哦,没关系,花少尽管选,若戴着不合适可以随时换,我信得过花少!”金老板一对自家货是认得,二就凭洛城西的家在洛阳的地位,这些手镯算什么,花尘风拿起一个绿色的手镯,想想又放下,的确很是漂亮,只是曾经每天看金怀玉带着这样的绿色手镯逛来逛去的,想象以后要每次看到它都想起金老板——那个太熟悉老板娘,似乎有点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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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要这个吧,”花尘风拿起了这盒子角落里的一个白色的手镯,手镯通体洁白在中间有一丝丝的紫色花纹,如渗如其中,如烟如雾,飘飘洒洒,“漂亮真是太漂亮了,”花尘风拿在手里赞叹不绝,老板略显尴尬地摇摇头,欲言又止,“这?”
“怎么了,这个不卖?”花尘风看他为难的样子说。
“那倒不是,不瞒你说,花少,这盒子中只有这个镯子不是玉的哦,”金老板老实的回答,这玉镯的确漂亮宛如美玉,一般人是看不出来的,但是金老板也是明白人,骗谁也不敢骗洛家的人啊。还想不想在洛阳混了。
“怎么可能?”花尘风翻来覆去地看着。
“不敢欺瞒,这的确不是玉,只是很像玉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这个材料叫玉髓,是玉石的一种质地,而且是极其细腻难得的玉髓,晶莹剔透,洁白如玉,的确很是好看,只是到底是玉髓,配不上花少,怕花少嫌弃。”
“哈哈,玉髓就玉髓,我看倒是很称心,老板给包起来,多少钱,”花尘风笑着道,
“好嘞!”金老板脸也笑了,“既然花少喜欢尽管拿走,还给什么钱”
“哎!这话委实的假,再说大哥是买东西不给钱的人么?”花尘风皱皱眉。
“是是是,五十两”金老公尴尬的笑笑。
花尘风把银子放在柜台上,把手镯轻轻地放在怀中,抚摸了一下,转身出门上马,直奔洛阳南城门而去。
从洛阳的南城门出来,沿涌路走了不远就是一片较小的集市,只见分别在大路两侧各摆有十几个摊位,卖点生活日常用品什么的,方便洛阳城南面的百姓生活起居,而在集市的远处有一个小小的场子,是习武台,当然比起洛阳北城的习武台,小的多的多,但对于南面的年轻人却是一个不错的习武场所,离家近接地气,就算是来摆摊的,也可以过来耍几下,花尘风看见人家比武就有些手痒,于是下马到来近前。正看到一个小子在那里叫嚣,“谁还来,让他看看我的鹰爪拳的厉害!”另外一个蓝布衣裤的年轻人拍拍手上的土,似乎是刚从地上爬起来,可见已经吃了大亏,后背还全是土呢,一哈腰钻进了人群。任凭这小子喊了几遍,一时间竟无人答言。
“哎哟,这么厉害?我试试!”花尘风说着来到近前,摆出架势。那小子看看这个比自己高半头的少年轻哼了一声“小白脸,你这读书人吧,打什么拳,回你的书院去,别捣乱!”
此话一出立刻一片哄笑声,花尘风什么时候吃过这个亏,手中暗捻了一个小石子丢了过去,那个小子见有一个不明物飞来,急忙格挡,谁知就在他格挡的同时,花尘风一个雁行,人到手到,疾手如风,直接击破了他的招架,这小子自觉后退几步,还没来得及换招,花尘风的下一招已经到了,他手向空中一挥,也不知道用了个什么招式直接将几米外的小子拉了过来,“啪!”地摔在地上,跌了个个大马趴。“哗!”的一声周围的人一阵轰笑,花尘风笑笑,故意摆出一副寻找的样子,“兄台,兄台你到哪去啦?”众人更忍不住,“哈哈!”又一阵大笑。
这小子没头没脑的被摔了跟头不说,还被如此嘲笑,他“嗷!”的一声一个鲤鱼打挺,凌空跃起,内力运双手,形如鹰爪,带着五道白光直取花尘风的面门,似乎不见血绝不罢休。花尘风见状,不慌不忙,雁行后退几步,又一个虚盘错引,魔手招魂,并喊道“你过来吧!”再看这小子,似乎是被他的手掌吸引住了,直接向他贴了过来,接着只听“啪!”的一声又给他扔到了一边,还顺便喊了一声,“哎哟,这孩子,蛮听话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