嗖!
森林中,一道人影急速掠过。
李恒越跑越兴奋,肾上腺素飙升,在林木茂密的森林中,仿佛一只开了三倍速的猴子,不时跳上树梢,又不时在林间飞速穿梭,速度之快,不似人间之人。
黄立像往常一样一大早就来到了森林公园的生态长廊跑道上跑步。
森林公园远离市区,周围林木茂密,空气清新,所以他非常喜欢在这里跑步。
他热身完毕,轻声低吼一声,深吸一口气。
“跑!”
一声低吼,他缓缓加速跑了起来。
作为一名跑步爱好者,他每天最少都会跑三十公里,因为经常运动的缘故,所以即使已经35岁的他,看起来只有25岁左右。
运动让他变得年轻和健康。
而且每一次跑完步,一身大汗,烦恼都似乎随着汗水流出体外,整个人都会很轻松。
这也是他喜欢跑步的原因。
跑步会让人快乐。
穷人追求多巴胺,富人追求内啡肽,他很享受跑步时内啡肽所带给他的快乐。
他今天状态特别好,精神头也比往常更好,这让他非常兴奋。
步幅也迈的更大了。
“我又获得突破了,继续锻炼下去,可以尝试每天一个马拉松了。”
他兴奋无比,喃喃自语道。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就仿佛是天之骄子,所有人在他面前,都不值一提,他才是主角。
他抬起头,目光炯炯望着前路。
正要加快速度跑时。
突然—
—他呆住了!
目光死死盯着左前方那道看不清的身影,他的双脚猛地一软,差点摔倒在地上。
他看到了什么?
一个人竟然在森林之中跑出了残影!
开什么玩笑?
怎么可能有人跑那么快?
“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我一定出现幻觉了。”
黄立用力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
他的三观告诉他,刚刚自己看错了,不可能有人能跑出残影的。